侍者敲門,送來西菜一湯。開啟的門,把大廳裡悠揚的鋼琴曲送了進來。
我從門縫裡看到,大廳裡彈鋼琴的不是過去那位老者,是一個年輕的女子。
侍者出門之後,我問:“沈哥,你求我辦事,是跟我借錢嗎?”
老沈一愣,急忙搖頭。
我說:“那我放心了,吃吧。”
老沈臉上是憋不住的笑。
老沈把我面前的刀具拿出來,幫我擺好。
看到刀叉,我眼睛一下子鋥亮。左岸的刀叉我以前就喜歡,沉甸甸的,這次刀子把上還刻著“前兔似錦”這幾個字。
我太喜歡這幾個字,馬上就兔年了,我真想擁有這套刀具。
小時候,我有點小偷小摸的習慣,看到同學有鉛筆擰子,就讓我媽媽給買。我媽罵了我一頓:“看你像鉛筆擰子!”
我還喜歡同桌的髮卡,有機玻璃的,粉色的,用髮卡磨釦子,能散發出一股香甜的水果味。
我讓我媽給我買髮卡,我媽說:“你咋成天想買東西?髮卡當吃當喝?”
我後來就把同學的鉛筆擰子和髮卡,都收入囊中。當然,也不敢用,偷偷地藏著,不敢讓人看見。
又過了一段日子,鉛筆擰子和髮卡,也對我失去了誘惑,我就把這些東西扔掉了。
有一次我去姥姥家,偷拿了十塊錢,因為我覺得錢能買我想要的任何東西。那是七十年代啊,十塊錢是一筆鉅款,我用這筆鉅款買了很多筆和本,還是花不完。
後來讓我媽知道了,我媽給我一頓胖揍。我爸回家之後,夫妻二人給我一頓混合雙打。
你以為把我的小偷小摸的習慣給打沒了?不,不僅沒打沒,我更邪乎了。
為啥呢?因為叛逆,父母越不讓我做的事,我越要做。
這跟平時父母冷淡我有關,我覺得委屈,新衣服沒有我的份,買個本子,買個筆,都會捱罵。
可我姐姐跟我父母要什麼東西,都不會捱罵。我姐姐學習好。
我學習也不是不好,就是從來沒打過雙百,我父母就總是用這件事磕打我。就給我整逆反了。
後來我就開始琢磨,再偷拿東西,是堅決不能讓父母發現。於是,我就開始注重細節。
比如,我爸放到倉房裡的一袋子香瓜,我去倉房偷吃瓜的時候,就先注意袋子上的繩結。
拿完瓜,繩結系回原樣,所以,我父母再也沒有抓到我偷拿東西,因為我的技術提高了。
好像上初中之後,有一天看了一本書,書上說,偷竊是可恥的行為,偷拿家人的一支筆,是惡習。偷拿外人的東西,是犯罪。
如同醍醐灌頂,我一下子就冷靜下來。跟我爸媽戰鬥了多年,書裡的一句話,就把我矯正過來。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此後,金盆洗手,再也不碰別人的東西。
自己喜歡的物品,咱就去買。沒錢,多喜歡也不買。
一副漂亮的刀具,讓我感慨萬分。我舉著手裡的刀叉:“沈哥,我可喜歡這種小東西了,要是西十年前,我會把這副刀具揣到兜裡偷摸地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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