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我離開許家,回到自己家裡,睡了一個美美的午覺。
醒來之後,給兒子打電話。他很快就接起電話。
兒子說:“媽,晚上誰找我吃飯?”
我說:“我的男友,請你吃頓飯。”
兒子說:“不用那麼麻煩,你們自己去吃吧,我跟他也不熟,吃飯也不自在。”
我只好把事情全盤托出:“媽媽準備跟他搬到一起生活,他要跟你吃頓飯,認識一下。”
兒子笑了:“媽,你這回是認真的?以前不是說過嗎,你可以談戀愛,別結婚,結婚之後麻煩事兒多。”
我說:“不結婚,但我們要生活在一起。總要跟你見一面。”
兒子笑著說:“等會兒見面聊。”
兒子很快開車來了,給我帶來一兜香蕉,還給大乖買了幾根香腸。
大乖給我的兒子叫大哥。
大乖是他大哥從舊物市場買回來的,要價40元,我講價沒好使——
能好使嗎?我兒子當時把大乖牢牢地抱在懷裡,賣狗的人看到我兒子那樣,不漲價就不錯,還能掉價?
沒想到,大乖陪伴我們母子14年半了。再有幾個月,我們在一起生活就15年了。
大乖看到他的大哥,各種叫,各種撲過去,親吻他大哥,無法淡定了,跟妞妞有點相似啊。
兒子坐在地墊上,抱著大乖,跟我說話。
他說:“媽,你給我講講,你男友多大年紀?在哪兒工作?有房子嗎?為人啥樣?有沒有什麼不好的習慣?會不會騙你?”
我笑了:“兒子,你媽都多大了?己經過了有人想騙我的年齡了。”
兒子說:“媽,不騙色,可能還騙財呢。”
兒子的話把我逗樂。
以前跟兒子講過一點老沈的事,我又把老沈的基本情況,跟兒子詳細地說了一下。
兒子比較放心老沈的人品,他說:“一個工作能做十年以上,說明他有耐心,不會太計較你的性格。”
兒子說的話,還挺有道理呢。
不過,兒子又說:“媽,他不是還有個女兒嗎?他女兒對你們的事情咋看呢?”
兒子的話提醒了我,我是不是也應該跟老沈的女兒吃一頓飯呢?但我心裡不願意跟老沈的女兒吃飯。
談戀愛是美好的,過日子確實有點不那麼完美。
過日子要涉及的事情,就不是單純的兩個人的事兒了,要夾雜了很多兩個家族之間的人物和事情。
兒子看到我有些為難,就說:“他女兒的事情要整明白,她要是不同意他爸找物件,天天攪和你們,媽,你就得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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