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眼睜睜看著那個小小的身影倒在車前,一動不動。
“你爸撞了人,我們下車去看,”蘇曼音閉上眼睛,聲音開始發抖,“她就躺在那兒,頭上全是血,雨水把血衝得到處都是,看起來只有三四歲,穿得破破爛爛的……”
溫紹庭乾澀地接話:“我第一反應是報警,叫救護車。可酒駕撞人,要是被查出來,溫家就完了,公司那時候剛有點起色,肯定撐不下去。”
蘇曼音接著說:“我們把她抱上車,沒敢去大醫院,找了一家偏僻的小診所。醫生檢查後說撞到了頭,腦震盪,還有外傷,傷得很重,讓我們有心理準備。”
她又停了一下,才繼續:“我們當時商量,如果她救不回來,就找個地方埋了,當作什麼都沒發生。如果她活下來了……”
“如果活下來了,”溫紹庭接過話,“就當是路邊撿的孤兒。那時候我們生意剛栽了跟頭,資金緊張,正需要弄點慈善名聲挽回形象。而且那孩子——”他頓了頓,“長得確實漂亮,像個瓷娃娃。養大了,說不定有用。”
“誰知道她不僅挺過來了,還失憶了。”蘇曼音最後接話,“我們也就順水推舟,給她取名‘溫以寧’,對外說是收養的孤兒,一直養到了現在。”
窗外的溫以寧渾身冰冷。
她手指死死抓住旁邊的薔薇藤,尖刺扎進手心也感覺不到疼。
原來是這樣!
車禍?失憶?
他們收養她,不是出於同情,而是因為她“長得好看”,有“利用價值”,甚至是為了掩蓋一場酒駕肇事逃逸。
一切都有了解釋。
為什麼他們對她的態度總是忽冷忽熱,為什麼溫聆雪可以隨便欺負她……
“有用,當然有用。現在,這不就是現成的機會嗎?”溫聆雪的聲音又響起來,還是那麼甜,卻透著一股殘忍的興奮,“李總對姐姐這麼有興趣,要是我們溫家主動出面,把姐姐送到李總身邊,李總肯定記我們的好。以後生意上,還能不關照我們?聽說他之前分手的那個小明星,跟了不到半年,分手費就給了這個數。”
她又報了個更高的數字,徹底勾起了溫紹庭的興趣。
溫紹庭沉吟著,好像在掂量:“李伯安,倒是個合適的人選。雖然年紀大了點,私生活亂了點,但確實有錢有勢,好幾個大專案他都能說上話。以寧這丫頭,今年也十八了,成年了,是該為家裡做點貢獻了。”
他們當初收養溫以寧,本來就有這份心思。
現在她自己搭上了李伯安,也算物盡其用了。
“那我們改天找個機會,約李總好好‘談談’?”蘇曼音的聲音也熱切起來,只是還有點顧慮,“可那丫頭,看著性子軟,骨子裡卻倔,認死理,怕是不會答應……”
“不答應?”溫紹庭冷笑一聲,斬釘截鐵,“輪得到她不答應?我們是她法律上的父母,她的命、她的一切都是我們溫家給的。婚姻大事,父母說了算。她還能翻天不成?真到了那一步,綁也得綁過去。大不了關幾天,餓幾頓,等生米煮成熟飯,她還能怎麼樣?”
“就是啊,媽,您想多了。”溫聆雪輕快地附和,“姐姐能跟著李總,那是她的福氣。以後穿金戴銀,有用不完的錢,還能幫家裡,多好的事啊!爸媽,你們這也是為她著想,給她找了個好歸宿。總比她自己在外面亂來,被不三不四的人騙了強吧?”
“還是我們聆雪最懂事,知道為家裡打算。”蘇曼音語氣欣慰,最後那點顧慮也消失了,“是啊,我們這是為她好,怕她年紀小走錯路。這事,就這麼定了吧。老溫,你改天約李總。”
福氣?為她著想?歸宿?
溫以寧只覺得胃裡翻江倒海,噁心得想吐。
十五年。整整十五年如履薄冰的寄人籬下,那些忍耐、討好、卑微的期待……在這一刻全都成了笑話。
她鬆開不知何時攥緊的拳頭,手心被薔薇刺扎破的地方滲出血珠,卻一點也感覺不到疼。
因為心裡的疼,早就蓋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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