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景行推開辦公室鐵皮櫃,手指拂過一排泛黃卷宗。
“1998年9月12日,青峰鎮大槐樹村,陳滿倉一家五口滅門案。”
他抽出卷宗時,灰塵在晨光中飛舞。二十八年前的案卷,紙張己脆黃,黑白現場照片裡,土坯房木門上暗紅血漬觸目驚心。
“老陳,有活。”陸景行朝檔案室方向喊。
陳默戴著老花鏡慢步走出,看到卷宗編號時,手指微顫。“98-09-12……這案子,我記得。”
攻堅隊會議室,七人圍坐。
蘇見青戴上無菌手套,小心翻閱現場照片。五具屍體位置標註清晰:陳滿倉(45歲,戶主)倒在堂屋門檻,頭部鈍器傷;妻子王秀蘭(42歲)在廚房,頸部刀傷;長子陳建國(19歲)臥於西廂房,胸腹多處刺創;次子陳建軍(16歲)死在院中水井旁;小女兒陳小花(13歲),屍體在東廂房床上,頸部有勒痕,死前遭性侵。
“滅門案,仇殺或劫財?”趙大勇盯著財物丟失記錄,“現金八百元,一對銀鐲,一臺收音機,兩床新被褥。就這些?”
“1998年的山區,八百元是鉅款。”溫晚輕聲說,“但若是仇殺,為何要性侵最小受害者?”
林小星敲擊鍵盤:“案發地大槐樹村,離鎮派出所三十里山路,當年沒通公路,摩托都進不去。現場勘查記錄只有三頁紙,指紋採集不全,足跡混亂……這勘查水平——”
“那個年代的技術條件。”蘇見青打斷他,手指點在一張照片上,“看這裡,門檻外側有半枚殘缺鞋印,勘查員標註為‘解放鞋,41碼左右’,但沒提取石膏模型。現場照片模糊,關鍵物證可能遺漏。”
陳默從木盒裡取出一沓手寫筆錄。“我當年在縣局,這案子報到市裡時,我己經調崗。但聽說,最初的辦案方向錯了。”
“錯在哪?”
“辦案組認定是流竄作案。理由是:村裡沒人有這麼大仇,且丟失財物。但他們忽略了……”陳默翻出一頁,“陳滿倉在案發前三天,曾去鎮上信用社取錢,取的就是八百元整。這事只有信用社職工和村裡會計知道。”
陸景行眼睛眯起:“熟人作案。”
夏檸快速記錄:“當年的嫌疑人排查名單呢?”
“在這裡。”陳默抽出另一份,“排查了十七人,包括村裡的光棍、和陳家有土地糾紛的鄰居、以及兩個曾路過村子的貨郎。但都有不在場證明,或證據不足。”
“不在場證明……”蘇見青沉吟,“山區沒有監控,時間全靠口供,可操作性太大。”
林小星抬頭,“二十八年了,證據滅失,證人可能去世,怎麼查?”
陸景行點燃一支菸,煙霧繚繞中,他緩緩道:“兩週前,大槐樹村最後一戶留守老人去世,村裡徹底無人。鎮政府打算將村子整體拆遷,開發旅遊。施工隊清理老房時,在陳滿倉家灶臺夾層裡,發現一個鐵盒。”
所有人精神一振。
“鐵盒裡有什麼?”
“鏽死了,打不開。鎮政府報給派出所,派出所轉給我們。”陸景行從桌下取出證物袋,裡面是一個巴掌大的生鏽鐵盒,裹著泥垢。“蘇見青,今天能開啟嗎?”
蘇見青戴上護目鏡:“我試試無損開啟。”
半小時後,痕檢室。
蘇見青用微型振動刀小心切割鏽蝕合頁,林小星在旁用內窺鏡探入縫隙觀察。“內部有紙張,還有……金屬物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