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對,特事局應該知道什麼規則根本無法留存,他們只會選擇更加含糊、更抽象的含義來表達,而不是直白到讓怪談直接辨識出來、然後抹掉。
那麼答案應該是,要麼在規則裡有暗示,要麼離開途徑本就順理成章,不需要要專門提起。
按照這個思路來看,倒是有幾種可能:
1、找到矮人小屋,就能走;
2、找到特麗莎,就能走;
3、把所有女巫全都打趴下;
4、戰勝目前場景下的所有女巫;
5、這鬼地方真的有實際意義上的邊界,走到頭就行。
外加一個前提:隊伍裡的孩子不能長大。
想了想,陳韶劃掉第二個可能。
特事局用詞還是比較嚴謹的,如果找到特麗莎是必由之路,那就不會用到或許可以四個字,而是應該了。
所以,暫定的計劃應該是,在躲避特麗莎的同時、完全破解女巫規則之前,找到矮人小屋。
還是得嘗試詢問女巫。
至於那兩位女巫,以及可能出現的其他女巫?
單純躲避是不可能躲過去的,暴力通關的可能性也不大。那或許真的要跟隨著女巫的要求做……
主動接受汙染,頂住壓力,避免完全觸發規則。
就象是一次考驗。
想通這些,陳韶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沉了一晚上的臉總算是有了點笑模樣。
“走啦,大乖。”他給棕馬新起了個名字,“我們繼續去找矮人小屋。”
熟悉的小溪和空地第三次出現了,只不過這一次,溪水裡的女人不見了;錘子女巫依舊坐在草地上,黑髮又長了,鋪在地面上的足有半米,在月光下反射著金屬般的光澤。
身邊的大乖忽而焦躁起來,雖然韁繩還在陳韶手裡、本性溫順也不敢亂跑,但難免原地刨起草地來。
貓也豎起了脊背。
陳韶狐疑地看了一眼兩隻動物。
上次遇見兩個女巫的時候,離得那麼近,也沒見它們這副模樣。
他的視線迅速掃過四周,最終定格在那頭長髮上。
“請來幫我一個忙吧。”女人又一次說著,“我缺一枚釘子。”
和之前不一樣了。
上次她把錘子遞過來時,另一隻手上拿著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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