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阿杰出事那天,我在他出租屋裡找到的。”他把羽毛放在旁邊的木箱上,“他買了一把羽毛,說要送給一個他喜歡的姑娘。還沒送出去,就死了。我把羽毛留了下來,殺一個人的時候,就放一根。”
“沒想到,原來白羽毛是這個含義。”我心想,原來以為白羽毛是和蘇晴有關係,現在看來是想多了。
“你在用這種方式紀念他?”我問道。
“我在用這種方式提醒自己。”他抬起頭,看著我,“提醒自己,我不是在殺人,我是在替他討公道。”
“討公道不是這樣討的。”
“那你告訴我,怎麼討?”他的聲音忽然高了起來,眼底閃過一絲猩紅,“你去查,查到證據,抓到人,然後呢?法官判幾年?還是無罪釋放?阿杰能活過來嗎?那些被他傷害過的人,能等到公道嗎?”
“至少,法律會給他們一個說法。”
“說法?”他冷笑了一聲,“我師父死的時候,法律給了我一個說法——‘意外殉職’。阿杰死的時候,法律給了我一個說法——‘自行離港’。馬彪辭職的時候,法律給了我一個說法——‘正常離職’。說法,說法,全都是說法。”
“所以你就自己動手?”
“對。我自己動手。”他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對著我,“法律做不到的事,我來做。法律碰不到的人,我來碰。法律給不了的公道,我來給。”
“你這是在把自己變成罪犯。”
“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我本來就是罪犯。”他轉過身,看著我,嘴角扯出一絲苦笑,“從我殺第一個人開始,我就是罪犯了。我不需要你同情,不需要你理解,也不需要你放過我。你該抓我的時候,就抓我。我不會跑。”
“那你為什麼還要見我?”
他沉默了很久。
“因為我想讓你知道。”他開口,聲音很輕,輕到幾乎被海風吹散,“我不是瘋子,不是變態,不是殺人狂。我做這些事,是因為沒有人做。如果法律能給我公道,我不會殺人。如果警隊能給我師父一個交代,我不會離開。如果莫清廉能被繩之以法,我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你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是因為你選擇了這條路。”
“我沒得選。”他抬起頭,看著我,眼神里有掙扎,也有釋然,“也許你說得對,我有得選。但我選了這條路,就不會回頭。”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扔給我。我接住,是一個隨身碟——不,在這個70年代,應該是一盒微型錄音帶。
“這裡面有阿杰當年收集的所有證據,還有我查了三年的資料。”他說,“莫清廉的財務記錄,他和那個人的往來,那批貨的去向。都在裡面。”
“你為什麼不自己交出去?”
“我交過了。沒人理。”他說,“但你們不一樣。蘇嵐是督察,她有許可權。你是偵探,你有能力。你們能做的事,我做不到。我能做的事,你們不會做。”
“所以,你在利用我們?”
“我在幫你們。”他說,“也在幫我自己。你們把莫清廉和那個人送進監獄,我就不用再殺了。我不喜歡殺人。”
我沉默了很久。
海風在倉庫外面呼嘯,鐵皮屋頂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響。
“你下一個目標是誰?”我問。
他沒有回答,只是重新戴上帽子,帽簷壓得很低。
“你該走了。”他說,“再晚,你的朋友該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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