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矮胖,一個高瘦。”阿強回憶著,“高瘦的那個,臉上有一道疤,從眉骨到顴骨。看著就兇。”
蘇嵐在筆記本上記了下來,站起身:“多謝你,阿強先生。如果有需要,我們會再聯絡你。”
走出茶餐廳,陽光刺眼。我站在門口,點了支菸,深吸一口。
“應該是莫清廉的人。”她說,“阿杰失蹤後第三天就去打聽,說明他們很著急找到阿杰藏起來的東西。”
“那包東西。”沈青禾說,“阿杰藏在某個地方的證據。墨執讓他藏起來,等他安排。但阿杰等不及,想自己去找記者,然後就失蹤了。”
“墨執後來找到了那包東西嗎?”我問。
沒有人能回答。
蘇嵐開車回警署查檔案,我和沈青禾回了偵探社。
傍晚的時候,蘇嵐打來電話。她的聲音很沉,像壓著石頭。
“我查到了林志傑的失蹤檔案。”她說,“三年前,他的工友報了案,警署做了記錄。但不到一週,案子就被結了,結論是‘自行離港’。卷宗裡沒有任何調查記錄,沒有走訪記錄,沒有詢問筆錄,什麼都沒有。只有一份結論報告。”
“簽字人是誰?”我說,“莫清廉?”
“不是,是章明遠。”蘇嵐的聲音冷得像冰,“章明遠親自籤的字。一個碼頭工人的失蹤案,需要一個總督察親自簽字結案?這本身就說明問題。”
“章明遠?”我感到有點牙疼。“面對死去的章明遠,線索要斷了嗎?”
“卷宗還在嗎?”我接著問道。
“在。但裡面沒有任何有用的東西。所有的調查頁面都是空白的,連工友的證詞都沒有收錄。乾乾淨淨,像被人洗過一樣。”
我沉默了一會兒。
“蘇嵐,查一下章明遠三年前的行蹤。尤其是阿杰失蹤前後那一週,他在哪裡,做什麼,和誰有往來。”我頓了一下,接著道:“還要查一下莫清廉。”
“我己經在查了。”蘇嵐說,“但是章明遠己經死了,而莫清廉是警司,他的行蹤記錄不是隨便能調取的。我需要時間,也需要一個正當的理由。”
“阿杰的案子就是正當的理由。”我說,“你以督察的身份,要求調閱莫清廉三年前的工作記錄。如果他拒絕,那就是心虛。”
蘇嵐沉默了幾秒:“好。我試試。”
掛了電話,我站在窗前,點了一支哈德門。
窗外,彌敦道的霓虹燈在暮色裡次第亮起,紅的、綠的、藍的光暈在夜霧裡暈開,像一幅迷離的水彩畫。
阿杰,林志傑。一個普通的碼頭工人,扛包、攢錢、寄回老家。他不惹事,不鬧事,只想好好活著。但他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然後他死了,被人用錘子打死,埋在泥土裡,三年無人問津。
如果不是拆遷,他的白骨還會繼續沉睡下去。
我掐滅菸頭,拿出白骨案卷宗,翻到新的一頁,寫下:
“阿杰——林志傑,廣東潮汕人,三年前在碼頭扛包。失蹤前一個月,變得極度恐懼,稱‘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會死人的’。曾去找過墨執求助。墨執讓他把證據藏好,等他安排。阿杰等不及,想自己去找記者曝光,隨即失蹤。失蹤後第三天,莫清廉的人來打聽過他的住處和遺物。”
“警署失蹤檔案被章明遠結案,結論‘自行離港’,無任何調查記錄。”
“阿杰藏起來的證據,是什麼?在哪裡?墨執後來找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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