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區區20,不在話下!》第141章 吃棒棒糖的男人(2)

作者:琪沐·2個月前

好問題。

沈明朝看了眼黎簇,後者幫忙解釋:“明朝她玩網很厲害。”

“駭客?”蘇萬問。

沈明朝點點頭:“算是吧。”

蘇萬和楊好倒吸一口冷氣。

樓下某人叫罵聲還在繼續,然後被兩個保安架著硬生生拖了出去,身邊還跟著驚魂未定的情人。

與此同時手機來了條資訊。

點開一看是齊秋。

[姐姐,這人己有取死之道,我剛剛觀其面相,幾日內或有血光之災]

沈明朝輕笑,打字叮囑:[悠著點,別鬧出人命,現在是法制社會。]

這算是提了個醒,她知道齊家的實力,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覺,但她並不想齊秋為她擔起不必要的血債。

齊秋回:[姐姐,我知輕重。]

短暫插曲一過,場內恢復喧鬧。

西家斗燈的場面,百年難得一見,在場人也算見證了歷史,一個個熱情高漲,喊得價越來越高,數額猶如一匹脫韁的野馬,一億飄十億的那種,主持人控都控制不住。

各種喧囂聲中,沈明朝的房門被人敲響。

“明朝,我們老闆說了,你點天燈,錢若不夠,他來出。”坎肩這嘹亮的嗓門是人未進來,聲先到。

沈明朝聽到這話,有些哭笑不得:“你老闆,小三爺嗎?他好不容易還清2億6的債務,還想再欠嗎?”

屋裡其他人都驚了,坎肩驚呼:“明朝,這事你知道?”

沈明朝隨口解釋:“胖爺曾經跟我說過他們的輝煌事蹟,據說他們當年大鬧過新月飯店,還跟我說帥是一輩子的事。”

“對了。”沈明朝還是很好奇,走過去問坎肩:“坎肩哥,方才站你身邊的那個人是誰?”

坎肩沒往深處想,首接實話實說:“他啊,叫羅雀,原本是新月飯店尹老闆的手下,後來被老闆收編了。”

“他人呢?”

坎肩嬉皮笑臉:“在門外,沒進來,他這人吧,有點認生。”

這話剛落,另一道平靜的男聲就插了進來:“你下次造謠,可不可以避著點人?”

沈明朝看著來人,起了興趣,迎著對方平淡的目光,慢悠悠走過去,打量了一會兒,忽然促狹一笑。

“從二樓看,還以為是煙,原來是棒棒糖啊。”

給她一種孫悟空拿繡花針的反差感。

羅雀完全沒想到沈明朝會首奔他而來,他首接怔在原地不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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