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從遠征突厥開始》第406章 狄仁傑的血書(1)

作者:書六·2個月前

狄仁傑被判秋後問斬,來俊臣覺得這次終於勝券在握,便站起來,得意洋洋走了。再審狄仁傑沒有意義,他拿頭撞牆也不供同夥。

麗景門的鐵門關上了,牢房裡只剩下狄仁傑一個人。發福的他一屁股坐在石凳上,望著那盞油燈。火苗一跳一跳的,把他的影子投在牆上,忽長忽短。他的一生,沒想到是這個結局!還是太低估了御座上那個女人的情意,她為了自己的權力,連自己也想殺了!這真是太可怕了!

狄仁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幷州做法曹的時候,有一次審完案子,天已經黑了。他走出衙門,街上空蕩蕩的,只有一家麵館還開著。他走進去,要了一碗羊肉面。

這家小店不大,面很香,湯很濃,狄仁傑吃得滿頭大汗。吃完了一抹嘴,問老闆多少錢。老闆說,不要錢。他愣住了。

老闆說,我認得你,你是狄青天,您替我們老百姓做主,我不能收您的錢。

狄仁傑呵呵一笑,把錢放在桌上,走了。那碗麵的味道,他記了一輩子。

過了半個時辰,牢房鐵門的小窗開了,一隻手伸進來,遞進一碗麵。面是熱的,冒著白氣。狄仁傑接過來,低頭看著那碗麵。麵條很細,湯很清,上面漂著幾片羊肉。

狄仁傑拿起筷子,慢慢地吃。吃一口,嚼很久。一碗麵,吃了小半個時辰。想了很多事兒,難道自己就認命了嗎?這麼死了?

吃完了,狄仁傑把碗放在地上,擦了擦嘴。

“來人。”狄仁傑喊了一聲。

衛士走過來:“什麼事?”

狄仁傑說:“有筆嗎?老夫想寫幾個字。”

衛士猶豫了一下:“狄大人,來中丞說了,不能給您筆。”

狄仁傑看著他,看了很久:“我被判了死刑,還有二十天就要被殺頭了。寫幾個字,怎麼了?”

衛士低下頭,想了想,然後從腰裡摸出一支筆,一塊墨,遞給他:“好吧,狄相,您快寫。寫完了,我拿走。”

狄仁傑接過筆,在桌上磨了墨。他從衣服上撕下一塊布,鋪在桌上,提起筆,寫了幾行字。寫完了,他把布摺好,塞進棉衣的夾層裡。

“好了。”狄仁傑說。

衛士接過筆,走了。

狄仁傑坐在那裡,望著那盞油燈。油燈的火苗跳著,跳著,忽然滅了。黑暗裡,他聽見自己的心跳,咚,咚,咚,一下一下的,像是有什麼東西在倒計時。他閉上眼睛,睡著了。這一次,他要做最後的一博!

第二天,狄光遠來了。他是狄仁傑的兒子,長得高高瘦瘦,眉眼像他父親。他站在麗景門外,求衛士讓他進去看看父親。衛士不讓。他說了半天,衛士還是不讓。他站在那裡,望著那扇鐵門,望了很久。然後他轉過身,走了。

第三天,他收到一件棉衣。是獄裡送出來的,說是他父親讓他帶回去拆洗。

狄光遠接過棉衣,回到家裡,拆開。棉衣的夾層裡,有一塊布。布上寫著字。他展開,看見父親的字跡。字寫得很急,有些潦草,但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臣仁杰忠貞之臣,豈有反乎?臣實被來俊臣所誣,陛下若不信,請斬臣頭以謝天下。臣死不足惜,惟願陛下察之。”

狄光遠看完,手在抖。他把布摺好,塞進懷裡,站起來,往外走。走到門口,他忽然停下。他不知道該去哪裡。告御狀?陛下會見他嗎?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他必須去。

左補闕兼知匭使喬知之是在狄光遠告御狀的路上遇見他的。那天喬知之從門下省的衙裡出來,騎著馬,往南走。

走到天街上,看見一個年輕人口裡喊著“冤枉”,正往銅匭方向走。

喬知之勒住馬,看了他一眼。那年輕人是狄仁傑的兒子,狄光遠。他趕忙下馬,走過去:“賢侄,你要做什麼?”

狄光遠看見他,哭得更厲害了:“喬大人,我父親冤枉。來俊臣要殺他。您救救他。”

喬知之看了看四周,壓低聲音:“起來。別在這裡喊。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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