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殺人狂魔楊新海殺人狂魔楊新海:一個“不講理”的惡魔。
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楊新海流竄於安徽。河南。山東。河北四省,連續作案。
他幾乎不留活口,受害者多為整戶滅門。
此人獨自行動,全程使用冷兵器,共作案二十六起,殺死六十七人,殺傷十人,強姦二十三人。
與其他案犯不同,楊新海的殺戮往往不需要什麼正當理由。
缺錢了。無聊了。想女人了。生氣了。受欺負了——只要心裡不順,他便動手殺人。
他相貌猥瑣,身高不足一米六,目光卻只盯著年輕漂亮的女性,對年長女性毫無興趣。
他作案有三樣“法寶”:錘子。地圖。手電筒。
作為一個典型的窮困潦倒之人,楊新海卻多才多藝,居然愛好美術和文學。
他頭腦聰明,反偵察能力極強,多次化險為夷,全身而退。
能在短短三年內犯下二十六起命案,警方歷時三年才將其抓獲,足見其並非等閒之輩。
他的身體素質也相當過硬。
在外流亡數年,幾乎從未生病,也從不吃藥。
能做到這一點,據說與他常吃豬肝。黃瓜和羊肉串有關。
楊新海最大的特點是有仇必報——但他不敢報復那些欺負他的人,而是誰欺負了他,他便去殺別人。
這好比朝鮮的做派:你若打我,我便去打韓國。
是不是有些“個性”?
雖然楊新海是十惡不赦的惡魔,但他並非天生的罪犯。
他的前半生經歷了諸多不公,最終,一隻鋁盆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
他常掛在嘴邊的三個字是:“不講理。”
落網之後,楊新海曾在看守所裡寫過一本回憶錄。
全書計劃分為四個章節:鄉愁。流浪經歷。殺人犯罪。走向末路。
遺憾的是,他只完成了第一章,便被執行了槍決。
“鄉愁”的開頭是這樣寫的:
“我們村子的西邊有一條彎彎的小河,小河邊上有一座橋,那座橋給我留下了恥辱的回憶。”
那麼,就順著他的回憶,從頭講起。
楊新海生於1968年7月17日,老家在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汝南埠鎮張家行政村楊桃莊村民組。
那裡當時十分貧窮,全村只有二百多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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