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7章 想有個家(1)

作者:筆繪流年·1個月前

第7章 想有個家從勞教所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他的父親楊俊官發了一封電報,讓老楊到西安來接他。

楊俊官接到電報後老淚縱橫:“海兒啊,終於有音信了!”他立馬湊足路費,直奔西安。

然而,楊新海發完電報就後悔了——這東西也沒法撤回。

他覺得這幾年沒回家,現在又是被勞教放出來的,回去沒面子。

這廝也不考慮父親的心情,一扭臉直接消失了。

老楊經過一天一夜的顛簸,來到兒子落腳的小旅社,結果發現被放了鴿子。

老頭蹲在門外默默掉眼淚,無奈之下,只能一個人孤零零地回家了。

重見天日的楊新海雖然獲得了自由,可勞教所發的那點路費沒兩天就花完了。

要活下去,做買賣沒有本錢,打工又怕不給結賬,怎麼辦?簡單,接著偷。

勞教的這兩年,楊新海總覺得自己被抓的原因就是總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偷——老可著一隻羊薅羊毛,肯定不行。

所以他準備流竄作案,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看你們上哪兒逮我去。

於是他把火車。汽車上的乘客定為下手目標。

他選擇了四海為家,夾著鋪蓋卷,搭上一列北上的火車,直接去了石家莊。

起初,他是在汽車上偷錢包。

由於手藝太潮,八月的一天,他正偷著,結果被便衣當場抓獲。

到了派出所,楊新海才明白:原來還有便衣這回事。

這次的處理結果是:因為只偷了一百多塊錢,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日,他被勞動教養一年。

這次勞教,楊新海沒有從自身找原因,而是滿肚子怨氣:我不就是在車上偷了一個錢包嗎?包裡不就百十來塊錢嗎?多大點事?你把我教育一頓放了不行嗎?為什麼非要把我送去勞教?為什麼不給我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難道我一旦犯了錯誤,就不能重新做人了嗎?

他好歹也是個高中生,難道這點道理都不明白?犯罪服法,天經地義。

在他勞教期間,有個在石家莊工作的本地老鄉知道了這件事。

這個老鄉跟楊新海沾點親戚,對他非常關心,去勞教所看過他兩次,還給過他一些錢。

有一次,楊新海對老鄉說:“你在這兒工作,當地肯定有熟人。既然做好事,你就做到底,想辦法把我弄回老家服刑去吧。在老家蹲大牢總比在這兒強。”

老鄉聽罷,告訴他:“你以為這是咱家開的?不是你想去哪兒就能去哪兒。別說我不在政法口工作,就算有這本事,我也不能違規操作。”

楊新海聽完,立馬不高興了:“得得得,辦不了就算了。”

老鄉耐心勸他:“不就一年嗎?很快就過去了。你在這兒好好改造,期滿之後我來接你。另外還有一件事——聽說你早年在老家談的那個物件,人家到現在可還一直等著你呢。”

沒想到楊新海對這番話並不領情。

他心裡想:這算什麼老鄉?帶幾個錢來看我,說幾句安慰的話能起什麼作用?你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不知道我在裡面遭了多少罪。

但一想到老家還有一朵美麗的荷花,心中便對未來有了美好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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