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7章 想有個家(2)

作者:筆繪流年·2個月前

於是他開始安心改造,盼著早日重獲新生。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勞教期滿。

那位老鄉果然沒有食言,當天來把楊新海接了出去:“現在你自由了,我給你點路費,你回家吧。”

楊新海看了看身上那身破衣服,說:“我就這樣回家?不嫌丟人嗎?”

老鄉勸他:“你已經離家好幾年了,爹媽和兄弟姐妹都很想你,你還是回去看看吧。”

說著從兜裡掏出一張嶄新的百元鈔票,“拿著吧,這是路費。到家看看,過段時間想出來再出來,怎麼樣?”

這位老鄉可謂十分講究。相當夠意思了。

可楊新海理所當然地接過錢,連聲謝謝都沒說,轉身就走了。

他沒有回家,而是留在了石家莊。

他心裡想的是:反正我也這樣了,接著混唄。

白天在大街上閒逛,晚上在廣場或車站找個地方一躺。

老鄉給的一百塊錢很快就花光了,他只好重操舊業,再次登上公共汽車,開始了扒竊生涯。

那位老鄉人確實不錯,後來聯絡楊新海的家人,想問問他回去之後怎麼樣了,一打聽才知道,這小子壓根就沒回來。

於是這位老鄉又開始有意無意地四處尋找他。

一天,楊新海正在車上行竊,手突然被人一把抓住了。

他嚇了一跳:難道又遇到便衣了?這還讓不讓人活?

他抬頭一看,原來是那位老鄉,懸著的心這才放了下來。

老鄉把他帶回家裡,苦口婆心地勸道:“新海啊,你也老大不小了,千萬不能再這樣瞎混下去了。春節快到了,跟我回家吧。你忘了,家裡還有一朵美麗的荷花等著你呢。”

楊新海當時二十五歲,也是個成年男人了,他想有個家,有個女人。

就這樣,他跟老鄉一起回到了闊別五年的茅草屋。

家裡還是老樣子,沒什麼變化。

見到父母兄弟,楊新海也沒有久別重逢的親切感,因為他這次回家的目的,是奔著荷花來的。

他還端起了架子,既不向父母說,也不跟兄弟姐妹談。

他心裡想的是:這樣的事,家裡人應該主動跟我談。

你看父母都是歷經滄桑的人,兄弟姐妹也都一個個長大成人,難道他們不知道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個道理嗎?難道他們就不知道我楊新海已經是一個過了婚嫁年齡的大齡青年嗎?難道他們就不該關心關心我這個常年在外流浪的親人嗎?

從這一點就能看出,楊新海總是要求別人應該對他怎麼樣,卻從未想過自己應該為這個家付出點什麼。

說得難聽些,他連和房東那種事都做過了,還有什麼可端著架子的?找物件娶媳婦是你自己的事,難道還要等著別人來求你?

用他那句經典的話來說,這事是不是也有點“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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