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40章 曹殿龍(2)

作者:筆繪流年·1個月前

臨泉這個地方的特點,便是貧窮。

正所謂窮生盜,奸生殺。

曹殿龍從小就喜歡偷雞摸狗。打架鬥毆,幾乎沒有什麼壞事是他不幹的。

長大後,與他為伍的都是村裡那些遊手好閒之人——所謂魚找魚。蝦找蝦,全是一幫地痞流氓,沒一個正經人。

這幫烏合之眾湊在一起,經常去附近村子偷東西,被發現就跑。

被偷的人還不敢報警,因為害怕報復——萬一這幫人再揍你一頓,實在犯不上。

可以說,這些惡人,都是老實人慣出來的。

他們這夥人有一個共同特點:好逸惡勞,想不勞而獲。

採取的手段,無非就是偷或搶。

他們可沒有崔寶純那種玩詐騙的智商。

在這個小團伙中,曹殿龍起初只是稍有威望,並非頭目。

但他也想成為老大,鎮住這幫蝦兵蟹將,幹出點“大事”來。

問題是,怎樣才能當上老大呢?

1996年8月,曹殿龍與幾個人偷東西時被抓了現行。

判刑之後,他居然越獄逃跑了。

但他並沒有跑遠,而是在附近的幾個村子裡來回躲藏——今天在這個村子待幾天,明天又到那個村子住上兩宿。

他之所以沒有遠逃,一是因為沒錢,二是他根本沒有那個本事出去闖世界。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他發現警方似乎並沒有專門追捕他。

於是一天晚上,他偷偷溜回了自己家裡。

此時他的膽子還比較小,怕被人舉報,每天晝伏夜出,從不敢在人前露面。

不過,這段時間他也沒閒著,一有機會便與幾個狐朋狗友暗中聯絡,繼續做著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轉眼間,半年過去了。

曹殿龍見警方依然沒有動靜,街坊四鄰也沒有人舉報他。

這一下,他的膽子漸漸大了起來,開始大白天地在村子裡晃悠,而且毫不遮掩。招搖過市。

見到熟人,還會點頭打個招呼:“我曹殿龍又回來了。”

村民們不明就裡,還以為他家中有關係,連警方也奈何不了他。

透過這件事,曹殿龍的威望大增。

那些狐朋狗友更是連連稱讚:“虎哥,你太厲害了,連警察都拿你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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