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小兒子正發高燒,燒得很厲害,她便追到院子裡,想攔住羅樹標,讓他去買些藥。
就在這時,她看見丈夫正往車上搬一隻大箱子,箱子沒有蓋,裡面竟赫然是一個全身赤裸的女屍,胸口還有大片血跡。
劉美婷嚇得魂飛魄散,瞪大眼睛,呆立在那裡。
羅樹標比她還慌張,穩住情緒後,便對妻子解釋道:他在回來的路上不小心撞了這個女人,帶她去醫院的路上因失血過多死了。
這事要是被人知道,自己肯定又得被抓去坐牢。
不如趁著天黑扔掉,神不知鬼不覺。
劉美婷聽罷,覺得似乎有些道理,可轉念一想又不對:你撞人,怎麼把人的衣服撞得一件不剩?撞了個精光,這怎麼解釋?
羅樹標張嘴便來,說特意脫掉了她的衣服,是怕別人看見屍體後,透過衣物太快確認身份。
劉美婷恍然,覺得丈夫這是想搞一個不留痕跡的完美善後。
在她一貫的印象裡,羅樹標膽量不大,性格也算懦弱,絕不敢殺人,於是便信了撞車的說法。
只是當天下午,劉美婷在屋外看見那輛小貨車時,還是覺得不對勁:既然撞了人,怎麼車上連一絲痕跡都沒有?
懷疑歸懷疑,說到底,那到底是她的丈夫。
這件事,她終究沒向任何人提起。
劉美婷雖然不知道丈夫殺人,但他在外面找小姐的事,她心裡是清楚的,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在她的認知裡,男人沒有不好色的,這都不是什麼大事。
好色是男人的本性,這一點或許沒錯。
可殺人的事,遠沒有劉美婷想得那麼簡單。
並不是說一個平日老實的人,就真不敢動刀子。
你看大街上許多咋咋呼呼、紋龍畫虎、看上去兇悍無比的人,欺負人、嚇唬人可以,真要讓他們去殺人,反倒未必有那個膽量。
往往是那種平日內向、不愛說話、看起來蔫巴巴的人,心裡最狠,說要弄死你,就真下得去手。
咱們之前講過的不少案犯,莫不如此。
其實,從1990年第一起案件發生開始,廣州警方就曾進行過多次大規模排查,也排查到過羅樹標頭上。
只不過他給人的感覺始終是老實懦弱,出獄後也沒有再犯案的記錄,警方就沒有繼續深究他。
正因如此,羅樹標開始飄飄然了。
屢次作案得手之後,他心中生出一種隨心所欲、無所不能的快感。
有時候,他還會故意把破襪子、爛褲衩一類的汙物塞進被害人體內,刻意留下自己的體液,彷彿在說:看看你們有沒有本事查出來,能不能找到我——他要和警方玩一場死亡遊戲。
這人己變態到了什麼程度,可想而知。
不僅如此,每次作案後,他還要把每一個人的體貌特徵、衣物顏色、姦淫過程、自己的感受,甚至拋屍經過,全都詳細記錄在一個本子上,留待日後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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