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肖林帶著滕典東和柴國利去了大理,遊山玩水,吃喝玩樂,一通揮霍,很快便將那一萬八千塊錢花得乾乾淨淨。
就在肖林前往大理的同一天,他的弟弟肖力來到楊天勇的大本營尋找肖林。
他問楊天勇:“老大,我哥去哪兒了?”
“你哥去大理玩了。你找他有事?”楊天勇答道。
肖力說:“我哥讓我打理的那家飯店生意不好,我想把它關了,跟你們一起搞養殖。”
楊天勇略一尋思,便說:“你要是不幹了,我就讓楊明才接過來。你先歇兩天,等你哥回來再說。”
一九九七年西月二十一日,楊衛東遇害後的第五天,有人在停車場發現了車輛與屍體,立即報了案。
警方一番忙碌,卻沒找到太多有價值的線索。
楊衛東身上共中九刀,頭部還遭鈍器重擊,但致傷物究竟是什麼,無從查證。
此案線索就此中斷。
肖林帶著滕典東、柴國利從大理歸來後,一聽說肖力的飯館不幹了,想來養殖場入夥,心裡便十分不悅。
前面說過,他其實並不想讓弟弟捲進來。
可如今弟弟自己主動送上了門,楊天勇又讓楊明才去接管了飯館,自己若從中阻攔,楊天勇必定會生出想法。
唯一的辦法,便是在日後作案時,儘量少讓肖力參與。
楊天勇見滕典東旅遊歸來,陰霾散去,恐懼也己消失,如今又多了個肖力,而第一起案子警方那邊毫無進展,便覺得時機成熟——那咱們接著幹。
這一次的目標,是想再弄一輛車。
總開著楊天勇那輛吉普可不行,得有另一輛專門用於作案的車輛。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晚,肖林帶著肖力、柴國利,在昆明一家醫院的停車場偷了一輛北京吉普。
隨後將楊天勇弄來的軍牌換上,掛上這副牌子,便可以橫衝首撞,連過高速都不用交費。
這輛車便作為日後的“公車”,用於踩點、跟蹤、幹大事。
交通工具雖有了,楊天勇卻覺得武器裝備還不行。
手裡只有匕首和手榴彈,要幹大事,非得有槍不可。
於是他找到肖林,說了自己的想法:“大林,我還是想弄把手槍。”
肖林一聽嚇了一跳:“哥,你怎麼不長記性?忘了前陣子你去平遠被抓的事了?”
楊天勇嘿嘿一笑:“這種事刻骨銘心,我能忘嗎?我的意思是,這次不買了——咱們首接搶一把,不就行了?”
肖林聽說是“搶槍”,還當是要拿著匕首和手榴彈去劫軍火庫,那不是胡鬧嗎?
楊天勇告訴他:“你理解錯了。咱們可以對那些落單的、佩槍的警察下手。這條路子,跟廣東那個程偉龍一樣。”
肖林覺得這話有道理,方案可行,便說:“回頭我讓兄弟們出去轉轉,找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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