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錦秋回到自己屋裡,胡亂套了一件外衣。開啟衣櫃的瞬間,她看見裡面掛著的那些衣裳,連衣裙、襯衫、西褲、風衣,顏色素淨,剪裁合體,都是好布料,而且數量也很多。
她來不及細看,從門口的衣帽架上拿了一個手提包,挎在肩上,跟著那婦女出了門。
電梯,走進那個金屬箱子的時候,心裡驚訝了一瞬間。
電梯門關上,數字從六跳到一,叮的一聲,門開了。
樓門口是一條馬路,路燈亮著,橘黃色的光照在路面上,把人的影子拉得又長又淡。
路邊種著鳳凰木,花開了滿樹,夜裡看不清顏色,只見一團一團的暗影,像積了雲。
遠處能看見高樓大廈的輪廓,窗戶裡透出密密麻麻的燈光,像撒了一把碎金子。
那婦女抱著孩子站在路邊張望,急得額頭冒汗。
宋錦秋站在她旁邊,盯著路上,過了一會兒,一輛紅色的計程車從遠處開過來,那婦女猛地抬手,車停了。
宋錦秋拉開車門,讓她先抱著孩子坐進去,自己跟著坐進去,車門關上。
車子開了。
車窗外的街景往後退,霓虹燈招牌,一家挨一家的店鋪,金鋪、鐘錶行、服裝店、茶餐廳,招牌上的字是繁體的,有些是中文,有些是英文。
路上行人不多,偶爾有一兩個,穿著襯衫西褲,或者連衣裙,在路燈下走得很快。
宋錦秋靠在座椅上,終於有時間閉上眼睛,接收原身的記憶。
記憶湧進來,像決堤的水,一頁一頁地翻開。
香港,一九七西年,原身也姓宋,叫宋錦秋,跟她同名。
今年二十隨歲,老家在廣省,十三歲的時候跟家裡人偷渡來的香港,在工廠裡做過女工,在餐廳裡洗過盤子,十六歲認識了現在的男人,很快就跟了他,還生下了一個孩子。
那個男人姓梁,叫梁懷銘,28歲,是豪門少爺,原身是他養的外室,住在那套公寓裡,每月有家用,有傭人,不愁吃穿,但見不得光。
宋錦秋閉著眼睛,在腦子裡把這個詞翻來覆去地嚼了兩遍。
外室,連有名分的小妾都混不上了。
她睜開眼,看了一眼車窗外的夜景,燈光從車窗外照進來,在她臉上一明一暗地交替著。
她靠在座椅上,想把孩子從婦女懷裡接過來,但米嫂躲了一下,“太太,我來抱吧。”
宋錦秋尷尬了一瞬間,知道她為什麼拒絕,當下也沒有硬抱,看著她懷裡的小人兒,小手從毯子裡伸出來,細得像柴火棍,骨節凸出,皮膚底下青色的血管隱約可見。
她握住了那隻小手,把自己的手指塞進他的掌心裡,小手指蜷了一下,攥住了她的指節,不緊,鬆鬆的,但沒鬆手。
她感覺到那點微弱的、滾燙的力道,心裡忽然軟了一下。
到了醫院門口,下車的時候,還是米嫂給的車費,宋錦秋又尷尬了,沒辦法,自己忘了帶錢,而原身,其實也沒錢。
而梁懷銘給的家用呢?都被原身拿去喝酒、買衣服等等花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