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這件事,一旦上了手,就不想停了。
宋錦秋把梁宥安交給米嫂,自己關在房間裡寫,吃過午飯歇一會兒,下午接著寫,寫到傍晚,眼睛酸了,手腕僵了,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樓下的鳳凰木發一會兒呆,然後陪宥安複習當天學的。
他趴在桌上寫林老師留的作業,歪歪扭扭的“人”字寫滿一頁,他寫得很慢,但每一筆都用力,像是要把那些筆畫刻進紙裡。
宋錦秋站在他身後看著,不指點,不催促,寫得好不好不重要,肯寫就對了。
除了寫小說,她每天下午帶宥安下樓玩一會兒,公寓樓下有一個小花園,不大,幾棵鳳凰木,一張長椅,一片空地。
她牽著宥安的手,沿著花園小徑走兩圈,他走得很慢,走一會兒就蹲下來看螞蟻,看樹葉,看地上被風吹動的枯葉。
有時候碰見住在同一棟樓的小孩,差不多的年紀,在花園裡跑來跑去,尖叫著,笑聲響得整棟樓都能聽見。
宥安站在邊上看著他們,不說話,也不過去。
宋錦秋蹲下來,問他要不要去跟小朋友一起玩。
他搖了搖頭,把臉埋進她的膝蓋裡。
她沒再問,不催他,安靜跟獨處,也沒有問題。
一個多月下來,她寫了三萬多字,厚厚一疊稿紙,放在桌上,看著心裡踏實。
她在雜誌上找了個地址,《女子月刊》編輯部,中環德輔道中某座大廈。
她把稿紙裝進牛皮紙信封,封口,貼上郵票。
寄出去的時候,她在郵筒前站了一會兒,把信封投進去,聽到了落底的一聲悶響。
能不能發表,不知道,但她寫了,寄了,剩下的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寄完稿子那天,她約了安妮逛街,不是想買東西,是想出去走走。
一個多月悶在家裡,她覺得自己快變成宅女了,每天對著稿紙,眼睛越來越近視,腰越來越酸,臉越來越白,缺乏日光的蒼白。
安妮在電話裡聽到她主動約自己,驚訝得聲音都高了。“你終於捨得出來了?我還以為你要在家待到發黴呢,明天下午,中環,不見不散。”
第二天下午,宋錦秋換了一身素淨的連衣裙,把頭髮紮起來,對著鏡子看了看。
在中環的街上走,看身邊來來往往的女人,十個裡有八個燙著捲髮、塗著紅唇、拎著名牌手袋。
她穿著平底鞋,沒有化妝,頭髮紮成一個低馬尾,素得像一杯白開水。
安妮看了她好幾眼,欲言又止,最後說了一句。“你這樣也挺好的,省了化妝品的錢。”
她是知道宋錦秋最近的變化的,包括給宥安請了家教的事情。
兩個人沿著皇后大道中慢慢走,櫥窗裡擺著最新款的秋裝,駝色大衣,格紋西裝,絲質襯衫。
安妮趴在櫥窗玻璃上看了好一會兒,說這件好看那件也好看,回頭看了一眼宋錦秋,又轉過頭去,沒說進去試試。
她知道宋錦秋沒錢。上個月家用花得緊巴,這個月剛緩過來。
安妮沒有拉著她進名店,兩個人就在街上走走停停,看看櫥窗,看看路人,看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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