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妾本純良,別逼我上位》第111章 七十年代港城外室22(1)

作者:似水流歌·1個月前

鄭文秀捧著那個手帕包,愣住了,她張了張嘴,眼淚又掉了下來。“錦秋,媽不要那麼多,五百就夠了。”

“拿著。住院開刀,後面還要吃藥,還要養傷,錢不夠了再找我,你自己也要吃飯。”宋錦秋的聲音不大,但很穩。

鄭文秀攥著那個手帕包,攥了好一會兒,才慢慢站起來。“錦秋,媽替爸謝謝你,你爸他,他嘴硬,心不硬,他不是不認你,他是。”

她說不下去了,嘆了口氣。

宋錦秋送她到門口。“媽,我就不跟你去醫院了,爸看到我,心裡不痛快,養不好傷。”

鄭文秀看著她,嘴唇動了幾下,想說什麼,最終什麼都沒說,轉過身,一步一步地走了。

梁宥安從兒童房跑出來,手裡抱著歪耳朵的兔子,仰著臉看著宋錦秋。“媽咪,剛才那個婆婆是誰?”

宋錦秋蹲下來,看著他的眼睛。“是媽咪的媽媽,你要叫外婆。”

梁宥安想了想,把歪耳朵的兔子舉起來,貼在自己臉上。“外婆為什麼走了?她不吃午飯嗎?”

宋錦秋摸了摸他的頭。“外婆有事,下次再來。”

“哦!”

宋錦秋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景色,原身的做法,她不予以置喙,但接了原身的身體,一些該盡的責任,她還是不會推脫的,比如撫養孩子,孝順父母。

當然了,也不是大包大攬的。

回到小書房,她坐下來,想著新小說該寫什麼,這次就寫簡單一點的吧,從記憶中挑挑選選,最後明蘭,大女主。

她能說她其實很羨慕明蘭這樣的嗎?

她寫的不是原著知否,而是有她、有小八的,她生活過的那一世的明蘭。

所以宋錦秋寫的很順暢,當然,也免不了對明蘭的美化,對林小娘的反派描寫,只會比林小娘本人做的更加過分。

畢竟藝術是要經過一些加工的。

也不知道前後兩篇文都有著一個姓宋的妾室,讀者們會不會聯想到呢。

宋錦秋想著,嘴角不由得浮現一抹笑意,有點惡趣味了。

寫了一下午,寫得很順。

宋錦秋擱下筆,站起來活動了一下脖子。

窗外陽光正好,鳳凰木光禿禿的枝丫上站著一隻麻雀,縮著脖子曬太陽。

她看了一會兒,把稿紙收好,走出小書房。

梁宥安在客廳地毯上拼積木,把歪耳朵的兔子放在拼好的房子旁邊,兔子比他拼的房子還高,他看了又看,把兔子拿開,重新拼了一個矮的屋頂。

米嫂在廚房裡煲湯,咕嘟咕嘟的,香氣從廚房飄出來,滿屋子都是。

怎麼看都覺得很溫馨,她喜歡這樣簡單安定的生活。

日子就這麼過,每天寫稿,帶宥安下樓,偶爾碰到邵墨涵。

。在不候時有,口門樓在候時有,裡園花在候時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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