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妾本純良,別逼我上位》第111章 七十年代港城外室22(2)

作者:似水流歌·1個月前

碰到了就聊幾句,碰不到就各回各家。

那張寫著問題的紙條,宋錦秋第二天塞進了他的信箱,第三天,她又從信箱裡摸出一張新的紙條,是他的回覆,末尾多了一句,“你的新小說寫到哪裡了?能看看嗎?”

她回了,“剛開頭,才寫了幾頁,再等等。”

他回,“好。不急。”

有一種交了筆友的感覺,但明明他們是認識的,當面也聊了很多,想到這裡,宋錦秋不由得有些失笑。

《國公府二三事》的熱度越來越高,李靜儀打電話到樓下管理處,說雜誌社收到了上千封讀者來信,倉庫堆不下了,讓她看看怎麼處理。

宋錦秋也為難,都是讀者心意,總不能扔了吧。

過了兩天,宋錦秋去了雜誌社,聽一聽李主編說著最新的銷售資料,還有一個好訊息,她的書,公司上層覺得可以出版成冊。

回家的時候,宋錦秋帶著兩大袋信件回來,米嫂幫她搬進小書房,宋錦秋累得首喘氣。

這批信,宋錦秋就真的管不上了,太多了,拆也拆不過來。

宋錦秋算是理解了邵墨涵說的,專門買了房子放讀者的信,說來也是奇怪,她從來都沒問過他,他寫的書是什麼,筆名又是哪個。

宋錦秋每天的重點,又回到了寫書上面,大多數時間都在小書房裡面,米嫂跟宥安都習慣了她這樣。

米嫂是知道她在寫書賺錢,是尊敬又高興,所以她表示她會管好宥安跟家裡的所有事情,讓她安心寫書。

宥安是知道她在工作,不能打擾,而且她每天都有抽時間陪伴他,所以他也乖乖的。

李靜儀又打電話來了,讓宋錦秋去一趟出版社,宋錦秋還把新文的稿子也帶去了。

“出版的事,己經弄好了,首印一萬冊,封面用你之前看過的那個版本,海棠樹,穿旗袍的女人,還有,你得寫兩篇番外,放在書裡,不連載,只在書裡。”李主編詳細的說道。“版稅也是按照新人給的,你要是沒問題,今天就可以簽了。”

宋錦秋想了想。“番外寫什麼?”

李靜儀給了個建議,“寫崔氏怎麼嫁進國公府的,寫她年輕時候的事,讀者想看。”

宋錦秋點點頭,表示她會寫的。

簽好了合同,宋錦秋也沒忘記今天過來的另一件要事,就是她的新文,《海棠知否》的稿子,遞給李主編。

李靜儀接過那疊稿紙,翻開第一頁。

宋錦秋坐在對面,手指在膝蓋上輕輕地敲著,有點期待。

李主編寫的很快,十來分鐘後,放下稿子。

“這篇比上一篇寫得好。”李靜儀說道,看向宋錦秋的眼神,是滿意,是看到她進步的認可。

“上一篇是旁觀者的角度,你站在院子外面看崔氏,這一篇不一樣,你站在院子裡面了,明蘭這個人,你寫她的時候,像是在寫你認識的人。”李靜儀說道,“讓人看著很有代入感。”

宋錦秋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沒有接話,這話,怎麼說的那麼對呢。

老編輯的眼神,就是老道!

說實話,有些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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