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錦秋的小說,一年一本,沒有斷過,從《國公府二三事》到《海棠知否》,再到後來的《江南舊夢》《燕京往事》《錦官城》,每一本都是古代背景,每一本都有自己的魂。
讀者說她寫的人物是活的,不是紙片人,小說裡面的很多細節看起來不是編的,是她在那些世界裡親眼看見的一樣。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港城的影視業正火,有人看中了她的《海棠知否》,說要改編成電視劇。
宋錦秋不懂這些,邵墨涵幫她找了律師談版權。
合同簽了,錢到賬了,電視劇拍了,播了,收視率不錯。
宋錦秋不在意,有更多人看到她的故事就行。
真正讓她火起來的,不是電視劇,是一篇報紙上的對比文章。
那陣子,港城另一位言情小說作家自己組建了劇組,把自己的小說拍成了電視劇,火得一塌糊塗。
記者們把她和宋錦秋放在一起比較,比作品,比文筆,比銷量,比改編的影視作品。
比著比著,就比到了個人生活上。
那位作家是小三上位,把原配逼的離婚了,當時也鬧出很大的新聞。
宋錦秋的過往也被挖了出來,當過外室,帶著孩子再嫁,嫁的竟然還是邵家的人。
八卦小報的標題一個比一個聳動。“外室女逆襲豪門”、“她曾是梁懷銘的女人”、“邵墨涵為何娶她”。
宋錦秋坐在小書房裡,翻著那些報紙,看了幾行,放下了。
邵墨涵站在旁邊,臉色不太好,“要不要我找人——”
宋錦秋搖了搖頭。“不用,熱度過了就好了。”
上面寫的,基本都是她的過往。
邵墨涵看著她的臉,她的臉上沒有慌張,沒有憤怒,只有一種淡淡的、像是在看別人新聞的平靜,他的心情也沒那麼惱怒了。
熱度持續了半個多月,記者在她家樓下蹲過,在公司門口堵過,在出版社問過。
宋錦秋沒有接受任何採訪,沒有發表任何宣告,該寫稿寫稿,該接孩子接孩子。
記者拍到她穿著家居服去菜市場買菜,拍到她牽著宥安的手過馬路,拍到她帶著龍鳳胎在樓下花園曬太陽。
那些照片登在報紙上,配的文字從最初的“外室女逆襲”變成了“邵太太的日常”。
熱度漸漸退了。
但她的名字被人記住了,不是因為她的過去,是因為她的作品,因為她的投資眼光。
有人在報紙上寫了一篇長文,標題是《邵太太的投資經》。
文章裡細數了她名下的產業,房產、鋪面、公司股份,房產多得可以開一家租賃物業公司,從九龍到港島,從普通住宅到高檔寫字樓,大大小小几十處,鋪面在中環、尖沙咀、銅鑼灣,都是旺地。
股份持有不多,但每一家都是收益極好的公司,置地、太古、滙豐等等。
文章還特意提到了她和安妮合夥的“安妮美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