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清晨,HM基地門口。
冬日的寒意依然凍人,街道上行人寥寥。
幾輛不起眼的灰白色現代Porter輕型載貨車,卻早早地停在了路邊。
車身上方,巨大的LED螢幕突兀地亮著,刺目的紅光在薄霧中閃爍,滾動播放著一行行加粗的、充滿憤怒與指控的韓文標語:
「林若光,滾出電競圈!」
「腐蝕未成年選手的毒瘤經紀人!」
「向未成年人供酒是犯罪!KeSPA在哪裡?!」
「抵制HM娛樂會所!」
「中國人,滾出寒國電競圈!」
卡車緩緩移動,繞著基地所在的街區低速巡行。
幾個早起的行人和附近商鋪的店員探出頭,對著卡車指指點點,有人拿出手機拍照,竊竊私語。
LED大屏廣告卡車,這種在大寒冥國抗議文化中頗具“賽博朋克”意味的載體,因其租賃便捷、成本可控、視覺衝擊力強,早已從傳統的粉絲應援,進化成了表達不滿、施壓俱樂部管理的“利器”。
前世,SKT(後來的T1)俱樂部門口便是此類卡車的“常客”。
林若光站在基地二樓的落地窗前,目光平靜地落在樓下那幾輛卡車上。
“嘖……”
他輕輕咂了下嘴,語氣裡充滿荒誕的無奈:
“沒想到,我也有被‘開卡車’的一天。”
“哎!。”
林若光輕嘆道:“做錯了事,捱打要立正,隨便了,反正又不是幹了什麼罄竹難書的事!”
事實上,從做完輿論開始發酵,他就連夜查閱了相關法律條文。
發現,不制止未成年人飲酒,在大寒冥國的《青少年保護法》及相關條例中,的的確確屬於違法行為。
但這就像行人闖紅燈。
在法律法規的文字上,它切切實實屬於“一般違法行為”,可通常又算不上刑事犯罪,處罰輕微,甚至很多時候相關部門都“懶得管”。
否則,每年冬天粵西、瓊島馬路上,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被撞死。
大寒冥國法律真正嚴厲禁止且會重罰的,是向未成年人“售賣”酒精飲料。
然而,網際網路的輿論場從不講“一般違法”和“刑事犯罪”的細微區別。
任何事,只要沾上“未成年”三個字,便會自動觸發大眾最敏感、最嚴厲的道德審判神經。
情緒宣洩永遠比認真講理更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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