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批評:對此行為引發的社會爭議與對青少年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本人深刻反省,並願意承擔一切相應的法律與道德責任。
承諾整改:公司將立即內部整頓,加強對旗下所有簽約選手(尤其是未成年選手)的日常行為管理與普法教育,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
聲明發出後,韓網輿論出現了短暫的凝滯。
憤怒的聲討仍在繼續,但聲量似乎小了一些,但依然存在:
“承認了?那KeSPA和警方該行動了吧?”
“罰款多少?會不會禁止他從事經紀人行業?”
“坐等法律嚴懲!”
一些原本就仇視林若光、或是被輿論帶動情緒的網友,開始興奮地翻閱相關法律條款,摩拳擦掌,準備“見證”這個在寒國電競圈叱吒風雲的外國人如何被法律制裁,如何灰溜溜跑路。
然而,比較滑稽的事情發生了。
那些較真的網友,翻遍了《青少年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甚至諮詢了線上律師,卻發現了一個尷尬的事實:對於“未勸止未成年人飲酒”這類發生在私人聚會、非營利性質場合的“一般違法行為”,法律條文雖有禁止性規定,但對應的行政處罰條款……異常模糊,甚至可以說幾乎沒有直接、明確的罰款或拘留細則。
它更像是一種倡導性、警示性的規定。
這直接導致,原本來勢洶洶的相關輿論彷彿砸在了棉花上。
預期的“法律重錘”並未落下,只有經紀公司一份誠懇的道歉宣告掛在網上。
不少普通大寒冥國民眾,也開始改變立場:
“雖然不對,但過年家庭聚會,十六七歲的男孩子喝點啤酒燒酒,好像……挺常見的?”
“我侄子去年高中畢業聚會,他爸(我哥)也在場,也沒攔著他們喝啊。”
“重點是沒出事吧?看宣告也沒人喝到進醫院,就是聚個餐。”
“林若光這道歉還算乾脆,比那些死鴨子嘴硬的強多了。”
“這麼一看,好像更多是企業管理問題,上升不到犯罪層面?”
HM基地外的LED卡車,在巡遊了大半天后,於下午時分悄然駛離。
然而,就在韓網這邊關於“未成年飲酒”的輿論漸趨平息,甚至出現些許“反轉”理解之時,LPL賽區,另一場風暴正愈演愈烈。
Chovy的“天價洗腳門”,非但沒有隨著時間淡化,反而在“知情人士”的持續“爆料”下,不斷增添新的“猛料”:
“最新訊息!那天不止Chovy一個人去的!BLG的寒國教練Daeny也在!”
“師徒齊上陣?這畫面太美我不敢想!”
“Daeny教練帶隊去‘放鬆’?BLG這隊內文化嘖嘖嘖……”
“難怪BLG的比賽打法有時候很迷,教練和核心中單心思在別處吧?”
“俱樂部在幹嘛?為什麼不出來管管!兩個棒子,萬一把隊內的華子也帶壞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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