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入贅?好事啊!沈懷瑾從來不否認自己是個混混,更不否認自己偷懶耍滑不愛勞動。
但他也從來不認為這一點哪裡有錯——能享受的時候,誰天生喜歡受累啊?
當初下鄉這事兒,說起來全是命。
沈家孩子多,大哥沈懷德在家裡的幫助下早早進了紡織廠,端上了鐵飯碗;姐姐沈懷珠長得漂亮,剛畢業就和同學趙志高好上了,兩人感情好得跟蜜裡調油似的,為了不下鄉,沈懷珠一咬牙就要結婚。
可惜年齡不夠,領不了證。
但趙志高是個痴情種,拍著胸脯說:“懷珠下鄉我就跟著去,她在哪兒我就在哪兒!”
這話把趙家二老嚇得不輕。
趙家就這麼一個寶貝兒子,哪能讓他去鄉下吃苦?於是東拼西湊,想方設法給沈懷珠找了個臨時工的活兒。
雖然不能轉正,但好歹人留在了城裡,沈家也領情,主動掏了錢,畢竟沈懷珠是沈家的閨女,總不能讓人家趙家又出力又出錢。
不過,給老大買工作,給老二買工作,輪到沈懷瑾的時候,沈家實在是兜裡沒錢。手裡沒關係了。
更倒黴的是,政策白紙黑字寫著:每家必須有一個孩子下鄉。
當時沈懷安才十三歲,還是個半大小子,自然輪不上。
於是,十八歲的沈懷瑾就這麼被“光榮”地送上了下鄉的火車。
好在沈家人心裡有愧,隔三差五就往大楊村寄東西。寄錢。要不然,就憑沈懷瑾和蘇婉清這兩個“勞動困難戶”,還帶個孩子,早喝西北風去了。
所以說,沈懷瑾對家裡沒什麼怨氣。
該偷懶偷懶,該享福享福,日子過得倒也逍遙。
這會兒,父女倆已經回到了家。
說是“家”,其實就是知青點分的一間土坯房,當初結婚時,沈懷瑾提出來每月給兩塊錢當做房租,加上知青點的知青也不多,村裡就同意了,房子不大,但被沈懷瑾收拾得乾乾淨淨。
牆上糊著舊報紙,桌上擺著一把豁了口的瓷壺,門口兩個小馬紮,一大一小,正好父女倆一人一個。
沈懷瑾把手洗乾淨,又仔仔細細擦乾了,才從上衣口袋裡掏出那封信,像拆寶貝似的開啟。
“來,小雨,咱看看你媽寫的什麼。”
他坐到大門檻上,把小馬紮讓給女兒,自己一屁股坐在門檻上,長腿隨意地伸展開。
沈時雨把小馬紮挪過來,挨著他坐下,小腦袋湊過去。
信封一開啟,先掉出來兩張大團結。
“嚯!”沈懷瑾眼疾手快地接住,面不改色地揣進兜裡。
“你媽這出手,還是一如既往的大方。”
沈時雨翻了個白眼,這動作配上她那張圓嘟嘟的小臉,說不出的滑稽。
兩張大團結,二十塊錢,在這個年代,夠一個普通家庭花一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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