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明報》的報道Priya的父親在旁邊輕聲說了句“Priya”,想讓女兒收斂些。
Priya根本不理,攥著江知的手,眼睛瞪得圓圓的,滿眼兇意:“梁律師,我跟您說,那種人就不配好死,法律要是判輕了,我......”
“Priya。”江知反過來捏了捏她的手。
Priya一愣,低頭看見江知衝她微微搖頭,那股子兇勁兒一下就洩了。
她癟了癟嘴,把臉埋進江知的肩膀裡,悶悶地說:
“我就是氣不過......你那麼好的人,憑什麼被那樣對待。”
江知抬起另一隻手,輕輕拍了拍Priya的後背。
梁律師在對面合上筆記本,看著這兩個女孩,目光沉了沉,語氣平穩而篤定:“放心,法律會給你們一個交代。”
另外還有兩名同學,經由Priya聯絡,也願意作證。
案子直接進了少年法庭。
陳啟東。黃志豪。李偉明,三人均已年滿十四歲,依法須負刑事責任。
法庭裁定三人罪成,各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並須向受害人支付賠償。
陳啟東因主犯身份,另加感化令十八個月,須定期向感化官報到。
陳太太的丈夫託了幾個人,想在中間斡旋,都被梁律師擋了回去。
聖安德魯的處分在判決後一週下來。
校方召開紀律委員會,經調查核實,認定三名學生的行為嚴重違反校規,且性質惡劣,決定予以退學處理。
何主任親自打電話通知林晚卿,語氣比上次客氣了許多,說學校對事件深感遺憾,會加強校園欺凌的預防工作,又說江澈和江知如果需要輔導支援,學校社工隨時可以跟進。
判決結果出來之前,聖安德魯校園裡早就已經流傳了各種版本的說法。
有人說是三個高年級男生打了兩個內地來的插班生,有人說是幫派械鬥,有人說警察來學校是因為有人帶了刀,越傳越離譜,越傳越玄乎。
傳到最後變成有人在操場捅了人,地上流了老大一灘血,那人說的繪聲繪色的,江泠在邊上聽的一愣一愣的。
退學處分公告貼出來的那個早上,圍觀的學生把公告欄堵得水洩不通。
白紙黑字掛在公告欄上:陳啟東。黃志豪。李偉明因嚴重違反校規,行為性質惡劣,予以退學處分。
訊息像一滴水落進油鍋,瞬間炸開。
校方在措辭上做了處理,基於受害者隱私保護原則,公告中只提及施害方的姓名與處分決定,未涉及受害學生的任何資訊。
但校園無新事,每當校園內有一點新鮮事都足以引起關注,可不要小瞧學生們對八卦的熱情。
更何況,這可是警察進校。少年法庭。三人同時退學,聖安德魯建校以來都未必出過幾回這樣的事,這種量級的驚天大瓜,其轟動程度不亞於在平靜的池塘裡丟了一顆深水炸彈。
聖安德魯的學生課業壓力重,業餘時間也被各種補習班。課外活動塞得滿滿當當,日常生活實在乏善可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