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碰上一樁如此勁爆的事件,那股子八卦的熱情像被壓了太久的彈簧,怎麼壓都壓不住。
不出兩天,受害者的身份就被扒了出來。
渠道五花八門,學生們發揮出了各種意想不到的人脈關係網,有人從陳啟東以前的同班同學嘴裡套到的,有人是當天在操場邊上親眼目睹的,有人翻出了訓導處走廊上的簽到記錄,甚至有人搬出了當日校醫室的就診登記本,雖然看不到具體內容,但上面“江澈”“江知”兩個名字,足夠拼湊出全部真相。
一時之間,江知江澈的名字在校園裡傳開了。
以及江泠,中三B班,她們的姐姐。
這個名字後面跟著的資訊量就更大了。
有人說她硬剛陳啟東的家屬,當場打了報警電話,態度強硬得訓導主任都插不上話,還有人繪聲繪色地轉述,說她在何主任面前拿出了一份合同,證明自己是個什麼暢銷書作家。
傳到這裡的時候,大部分人還是將信將疑的。
畢竟聽起來實在太離譜了。
事情本來到這裡,已經算是告一段落。
直到《明報》的報道出來。
報道的起因是一名記者在跟進少年法庭的案件時,無意中注意到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師梁律師,而梁律師的委託人,是一個叫江泠的未成年人。
這名記者叫方永昌,《明報》社會新聞版的資深記者,入行八年,跑過無數條社會線,從街頭鬥毆到家庭糾紛,什麼稀奇古怪的案子都見過。
他最近正在籌備一個校園暴力的專題報道,起因是近年以來少年法庭受理的傷人案件數量明顯上升,其中不少涉及在校學生,有些案情相當惡劣,卻因為當事人未成年,往往只在法庭內部走一遍程式,外界幾乎無人知曉。
方永昌覺得這是個值得深挖的題目。
他花了大半個月時間,整理了近一年內少年法庭公開的裁判摘要,從中篩選出幾宗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陳啟東一案就是其中之一,三名被告均為名校在讀生,施暴物件是同校的低年級學生,案情清晰,證據確鑿。
單看案件本身,已經足夠寫一篇有分量的報道了。
但方永昌的新聞直覺讓他注意到一個細節:原告方的代理律師是梁兆輝,梁律師在業內以接手傷害類案件著稱,收費不低,通常不會接未成年人的小案子。
是什麼樣的委託人,能請得動梁兆輝?
他順著這條線查下去,從法庭文書上找到了委託人的名字:江泠,女,十五歲,聖安德魯學校中三學生。
一個十五歲的女學生,獨立委託律師,走完了報警。驗傷。錄口供。提起檢控。出庭的全部流程。
方永昌當了那麼多年記者,對反常資訊有著近乎本能的敏銳。
他開始查江泠的背景。
她是內地來港的插班生,入學不到一個學期,最近一次年級統考排名第五,她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龍鳳胎,正是本案的兩名受害者,她母親只是普通工人,原本一家四口租住在城寨內一間不足八十呎的隔間裡,連獨立的窗戶都沒有。
查到這裡,方永昌已經覺得這個故事值得寫了。
一個從城寨出來的女仔,帶著弟妹在名校立足,遇到霸凌後沒有忍氣吞聲,而是一路打到少年法庭,這本身就是一個相當有力量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