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九點整開庭。
聞晚坐在被告席旁,面前只放著一支筆和一份裝訂好的材料。她今天穿黑色西裝,袖口收得利落,翻到第三頁時,目光在一行時間戳上停了停。
褚南亭低聲說:“映象已經完成公證,原始校驗值、儲存鏈路、取證人員簽名都在附件二里。程律師如果質疑來源,就要先解釋匯遠為什麼有這些後門殘留。”
聞晚合上材料。
“按證據順序走,先講合法核驗權,再講舊介面,再講資金穿透。不要替對方補解釋,他要怎麼回,是他的事。”
褚南亭點頭,把檔案遞給助手林可。
程律師坐在對面,臉色比第一次開庭時更緊。他手裡的材料明顯換過版本,頁籤貼得密,筆記寫了不少,可越是這樣,越說明他知道自己手裡的牌不夠完整。
法官宣佈繼續審理。
這次庭審比第一次更沉。第一次開庭時,匯遠方還站在主動位置,訴狀、請求、發現程式,每一項都帶著逼迫聞氏交出技術細節的意圖。到了今天,雙方的坐席順序沒有變,主動權已經換了方向。聞晚沒有帶龐大的隨行團隊,身後只有林秘書和褚南亭的助手。材料袋按編號擺在桌角,封條和公證頁清清楚楚,連備用投屏裝置都提前除錯過。她不需要用陣仗壓人,證據本身就足夠重。
旁聽席裡有人低聲翻頁,聲音很快停下。程律師從進門開始就沒有喝過水,他的視線多次掃過對面那隻灰色證據箱。箱子不大,裡面裝著匯遠清理前的映象備份。那是蕭屹寒這一局最怕被看見的東西。
褚南亭起身。
“審判長,我方提交反訴補充證據三組。第一組,是聞氏安全團隊在匯遠伺服器清理前依法保全的完整映象,映象中存在名為YX回傳模組的後門程式殘留。第二組,是厲氏系統五年前被植入舊許可權鏈的技術報告,入口路徑與匯遠舊合作介面一致。第三組,是匯遠資料科技與蕭氏投資控股相關資金往來的穿透報告,足以說明本案並非單純技術糾紛。”
程律師立刻站起來。
“審判長,對方所謂映象取證的合法性需要進一步核實,我們申請給予舉證質證準備時間,否則會影響我方充分答辯。”
褚南亭沒有看他,只把一份合同原件推到投屏臺。
“匯遠與厲氏三年前簽署的服務合同附件三,明確保留安全核驗權。厲氏現由聞氏控股,聞氏安全團隊對舊介面進行核驗,有合同依據,也有系統安全事件觸發條件。我方願意配合法庭核驗全部取證鏈路,同時申請法院依法調取匯遠相關伺服器日誌,確認後門程式來源。”
法庭裡安靜下來。
程律師看向桌面,右手壓住檔案邊緣。聞晚看到他翻開的那一頁,上面空著半欄,顯然沒有準備到這一層。
法官詢問:“匯遠方是否對合同附件三真實性提出異議?”
程律師停了幾秒。
“真實性暫不提出異議,但對適用範圍保留意見。該條款是否覆蓋對方這次追蹤行為,需要結合合同履行背景進一步判斷。”
褚南亭接得很穩。
“正因需要結合背景判斷,我方才申請調取伺服器日誌。日誌在匯遠控制之下,如果匯遠拒絕提供,才會真正影響事實查明。”
林可把最後一份材料遞上去。
法官翻閱片刻,宣佈休庭十分鐘。
十分鐘後,法官回到審判席。
“本院經合議,認為聞氏提出的反訴與本案具有關聯性,予以受理。對聞氏申請調取匯遠資料科技相關伺服器日誌,本院准許,具體調取範圍以書面裁定為準。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補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