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景珩和方知然是認識二十年的老友。
從方知然踏入宋家起,同齡的兩人對視了一眼就明白這人絕對是個正常可交友的人。
他們兩個的友誼很純粹。
當初宋景珩回國後,因不滿家裡父母阻攔他對藝術的追求,離家出走,是方知然收留了他。
雖然後面他也賺到了錢,在圈子裡混出了點名堂。
可宋景珩是個怕寂寞的人,兩人就這麼一首合租著。
宋景珩一首想去找季彌。
他記得那個夜晚,他翻陽臺進錯房間,把小姑娘嚇得不輕,他愧疚不己,徹夜難眠。
那張蒼白脆弱的臉在他腦海裡揮之不去。
可每次他剛靠近季彌,就會被一個叫卓川的保鏢無情驅趕……
算下來,這才是他和季彌的第三次見面。
可眼前的狀況,讓他腦袋一陣風暴。
他看著方知然抱著季彌,那副理所當然往臥室走的架勢,腦子裡瞬間閃過一百零八種犯罪劇情。
他以為方知然是去強搶民女了。
“你……”
方知然看著宋景珩那張臉上明晃晃的震驚,終於嘆了口氣解釋道。
“她喝醉了。”
“喝醉了你就把她送回家啊!”宋景珩瞪著眼睛,那條粉紅草莓圍裙隨著他激烈的動作一顛一顛。
“送家裡像什麼話?”
方知然的嘴角微微上揚,那笑意卻不達眼底,透著幾分隱秘的得意。
他低頭看了眼懷裡的人,聲音放輕:“她把我認成宋閆了,抱著我不撒手,我也沒辦法。”
宋景珩挑刺一樣:“腿長你身上,你想往哪跑就往哪跑。”
話雖這麼說,他還是轉身往廚房走,從櫃子裡翻出蜂蜜罐:“我去泡杯蜂蜜水。待會把她送回去,記得啊!”
方知然沒應。
他抱著季彌進了主臥,小心翼翼地將她放在深灰色的床單上。
她的身體陷入柔軟的床墊,他蹲下去,握住她的腳踝,將鞋褪了下來,露出裡面裹著淺粉色襪子的腳。
襪子邊緣繡著一隻小兔子,隨著她蜷縮的動作,耳朵一顛一顛。
他又輕輕剝下那隻襪子,指尖觸到她溫熱的腳心,那觸感細膩得像塊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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