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圈叛逆指南:撞上腹黑監護人》第28章 最喜歡(2)

作者:葡萄酒小姐·1個月前

她的睡衣背後印著一隻長頸鹿,長頸鹿的脖子太長,從她的左肩胛骨一直延伸到右腰,在棉質布料上形成了一個歪歪扭扭的圖案。

一個四歲的小丫頭,什麼都不知道。

不知道她的腳踩到了什麼。不知道她製造了什麼樣的感覺。

不知道那個被她叫做“哥哥”的少年,在她每一次踩下去的時候,都在進行一場無聲的、與自己身體的戰爭。

戰爭偶爾會贏。大多數時候,他贏了。

但偶爾,他允許自己輸一點點。

只是一點點。

在他確認康平不會提前來接人、阿姨不會突然從廚房出來、何山不會臨時回家的那些下午。

他允許自己把書舉得高一點,把呼吸壓得淺一點,把目光放得空一點,讓那雙穿著粉色棉襪的小腳丫在他身上寫下一個不屬於任何語言的、只有他的身體才能讀懂的符號。

那個符號的意思是:你的存在,讓我的身體變成了一個我不完全認識的地方。

他把那個符號鎖起來了,鎖在很多層鎖的後面,鑰匙扔進了一個很深很深的井裡。

然後時間過去了。

康樂長大了。五歲,六歲,七歲。

她來何家的頻率慢慢變少了。

她開始上幼兒園、上小學,有了自己的朋友和生活。

何廷文正式進入大學生活,學業越來越重,回家的時間越來越少。

那之後的很多年裡,他偶爾會從康平的口中聽到“樂樂”這個名字。

康平說她去了美國,說她成績不錯,說她交了一些朋友。

康平說這些的時候,語氣裡有驕傲,也有擔憂,但沒有細說。

何廷文沒有主動問過。

他把那張老照片夾進了書裡。

那本書是他大二的時候從農科院拿的內部資料,何山說有參考價值,他就看了。

看完之後,書沒有還回去,照片夾在裡面,搬了三次家,從清華的宿舍到海淀的單身公寓,從單身公寓到市委大院的家屬樓,從家屬樓到清水灣。

那張照片像一枚書籤,標記著他十八歲到三十一歲的某一段時光。

那一段時光裡,他變成了現在的何廷文。

直到那天,康平把康樂送到清水灣那天,

她抬起頭的那一瞬間,何廷文看到了那雙眼睛。

圓圓的,亮亮的,跟十二年前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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