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樂園開始的無限之旅》第176章 死者(2)

作者:芝士鼠鼠·1個月前

這樣說似乎也不對。

畢竟,在那時日本的體系下,上位者連做做樣子的“罪己詔”都不會去做。

“也是夠下賤的。”

坐在林尚人身旁的冬子這樣想到,聽完了戌亥文治的講述,她只覺得眼前的警察真的是下賤又噁心。

但,現代社會何嘗不是這樣?

在物慾橫流的消費主義社會,連人都被極端物化了的時代,笑貧不笑娼的風氣難道不是更加露骨了嗎?一個人可以只因長得好看或者生而富有就得到大量的擁躉,這樣的風氣和這套下賤的思維又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呢?

崇拜金錢的人取笑崇拜皇權的人?崇拜臉孔的人看不起崇拜血統的人?

有人說這就是人性,但在林尚人看來,人的本性並非如此,只是容易發展成這樣。畢竟,人類在學會訓狗之前就已經學會了訓人。

而戌亥文治呢,他自幼成長在人形村的那種環境之中,會有這樣的想法和行為也不足為奇,林尚人雖然不贊同,但可以理解。

“好吧。”林尚人說到,“或許就像你說的,如果是兩大家族殺的人的話,他們沒必要把屍體偽裝成這樣。況且兩大家族明面上的人也都有不在場證明。”

戌亥文治並沒有意識到林尚人話語中的關鍵,只是附和了一句“是啊。”

林尚人有些無奈,但他也沒有再做解釋,而是自言自語似的又問出了一個問題:“兇手為什麼要砍下死者的四肢呢?”

根據調查筆記中記錄的關於雛偶神的傳說,雛偶神作祟殺人時只會把一件人偶塞進被害者的肚子裡,並沒有強調祂會砍掉被害者的四肢。

所以,兇手砍掉死者四肢的行為就不是為了模仿傳說。那麼說,他為什麼要砍掉死者的四肢呢?

經常殺人的朋友都知道“殺人容易、碎屍難”,可即便如此,還是有不少人樂此不疲的選擇殺人後分屍。兇手殺人後分屍的理由千奇百怪,日本推理作家西澤保彥就在《解體諸因》中闡釋了九種分屍的原因。再綜合《首無作祟之物》作者三津田信三的“斬首講義”和《鍾城殺人事件》作者北山猛邦的“無頭屍講義”,我們大體可以得出一個“分屍理由講義”:

其一,分屍是為了方便拋屍。

其二,分屍是為了掩飾死者身份。

其三,分屍是為了用慘烈的現場吸引警方的注意力或者引起警方對案件的重視。

其四,分屍是為了模仿傳說、宗教教義或是某些儀式。

其五,分屍是為了混淆受害者數目,以達到讓兇手假死脫身的目的。

其六,分屍是為了掩蓋死者真正的死因。

其七,分屍是為了兇手的“情緒價值”,比如洩憤、變態慾望或是收集“戰利品”。

其八,瘋子殺人,分了就分了,沒有什麼目的。

林尚人仔細打量著照片中前田惠子的屍體,大腦飛速運轉。

“警方最終也沒能找到死者的四肢……兇手是為了收藏,就和吉良吉影那個變態一樣?還是說,他不想讓人看到死者的四肢。死者的四肢上有什麼見不得光的東西?

還有…兇手剖開了死者的肚子,真的就只是為了把人偶放進去嗎?警方的資料說死者並沒有缺少什麼器官…那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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