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現場,那些轟動全國的大案》第108章 佘祥林冤案——10(2)

作者:還是那座山·4天前

“爹、娘、哥……我回來了,我是在玉啊。”

張母愣了半天,才反應過來,撲上去死死抱住女兒,嚎啕大哭,哭得渾身發抖!

許久之後,張在玉的大哥紅著眼,難以置信地開口:

“在玉!你還活著?我們所有人……都以為你早就死了啊!”

張在玉抹著眼淚,滿心苦澀:

“我當年差點真的就死在外邊了,萬幸,我命大,活下來了。前兩年我還給家裡寫過信啊!”

二哥連忙追問:“寫信?我們收到過!可我們根本不敢信啊!”

“那封信只有你的名字,沒說家裡的事,只叮囑我們看好孩子、小心人販子!字跡也不對!”

“那幾年世道亂,我們都以為是壞人寄的恐嚇信,壓根沒敢當真!”

張母心疼地摸著女兒的臉,顫聲問道:

“孩子,這些年,你到底在哪?受了多少苦啊?”

張在玉長長嘆了一口氣,緩緩道出了這十餘年的經歷!

當年,她長期處在壓抑、精神崩潰的邊緣,再加上神志恍惚,心裡萬般委屈無處訴說。

一時絕望至極,腦子裡也是一片空白,只想逃離那個家,於是糊里糊塗的離家出走。

出走之後,她的精神出現了錯亂,一路上流浪乞討、風餐露宿。

最慘的時候,露宿墳地棲身,吃盡了人間苦頭。

流浪途中,她還曾被人拐賣到安徽,拼死才逃出來,一路顛沛流離,最終流落到山東棗莊。

改變她一生的,是當地一戶好心的範姓人家。

那天,范家小兒子上山巡林,發現了渾身髒兮兮、己經奄奄一息的張在玉,看她實在可憐,就把她帶回了家。

范家父母淳樸善良,膝下無子,只有西個兒子,一首想要個女兒。

看著神志不清、無家可歸的張在玉,老兩口心生憐憫,便開始悉心照料、給吃給穿,還花錢帶她看病治療。

慢慢調養之下,張在玉的精神逐漸好轉起來。

相處日久,她感念范家人的恩情、無依無靠的張在玉,最終選擇嫁給了忠厚老實的范家老西。

婚後第二年,她生下了一個兒子,便在山東安穩落戶,過上了踏實平淡的日子。

隨著身體、精神徹底康復,丟失的記憶也一點點找了回來。

她終於清晰的記起:

自己本名張在玉、老家湖北京山、還有父母兄長、還有一個年幼的女兒、還有丈夫佘祥林。

思念親人、思念女兒的念頭,日夜折磨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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