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國家有一起非常知名的冤案——佘祥林案,發生在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雁門口鎮呂衝村。
1994年4月11日,清晨。
天剛矇矇亮,村裡的村民早早起身忙活起來了。
一名本村村民送完孩子上學,慢悠悠地踱步往家裡走。
春日的清晨空氣微涼,小路僻靜,周遭十分安靜。
當他走到村九組的姚凹壩堰旁時,腳步猛地一頓。
這是一個不大的池塘,東西長三十五米,南北寬三十米,是村裡人人都熟悉的地方。
可今天,平靜的池塘水面上,飄著一個黑乎乎、模模糊糊的東西。
村民眯起眼睛,使勁打量了好幾眼,越看心裡越發毛。
那輪廓……怎麼看怎麼像一個人!
一股寒意瞬間從他的腳底竄上頭頂,他哪裡還敢靠近細看?
連跑帶顛地衝回村裡,火急火燎地找到了村長,語氣帶著止不住的慌張。
“村長!出事了!姚凹壩堰的池塘裡飄著個東西,看著像死人!你快去看看吧!”
村長心裡咯噔一下,絲毫不敢耽擱,立馬跟著村民快步趕往池塘。
兩人湊到岸邊一看,瞬間頭皮感到發麻,那真是一具漂浮在水面上的屍體!
“別亂動現場,立刻報警!”
村長吩咐了一句,火速趕往鎮派出所報案。
接到報案後,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迅速展開打撈工作。
屍體被撈上岸的瞬間,所有人都皺緊了眉頭。
屍體己經高度腐敗,全身浮腫膨脹,面部也早己模糊不清,根本看不清容貌了。
民警當即開口詢問身旁的村民和村長:“你們仔細看看,認得這具屍體嗎?是咱們村或者附近村鎮的人嗎?”
兩人連連搖頭。
“不認識!從沒見過,絕對不是本地人!”
民警立刻檢查死者身上的衣物,試圖尋找身份線索。
可一番仔細核查下來,衣物普通,沒有特殊標記,沒有隨身證件,沒有任何能夠證明死者身份的物件。
案情重大,基層派出所不敢拖延,當即向上級彙報。
京山縣公安局火速派遣刑警隊骨幹和法醫趕赴現場,接手勘查工作。
法醫蹲在屍體旁,進行驗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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