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現場,那些轟動全國的大案》第101章 佘祥林冤案——3(1)

作者:還是那座山·13天前

1990年7月,他考入高官水庫派出所,成了一名治安隊員。

1993年1月,又調任馬甸派出所治安巡邏員。

只不過,這兩份工作只是臨時工,沒有編制、待遇微薄,還格外辛苦。

那幾年,佘祥林工作繁忙,經常加班執勤,十天半個月回不了家是常態。

張在玉十分賢惠懂事,從來不抱怨。

丈夫不在家,她就獨自帶著年幼的女兒,住在機械廠職工宿舍。

為了白天能騰出時間照顧孩子,她專門調換班次,長期上夜班。

白天帶孩子操勞,夜晚熬夜上班,日復一日睡眠嚴重不足,身心俱疲,卻從未跟佘祥林訴苦抱怨過。

佘祥林在外工作,偶爾應酬,也會主動帶上妻子,旁人看了都羨慕兩人感情和睦。

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看似恩愛的夫妻,背地裡早己積攢了無數矛盾。

民警適時開口詢問:“他們夫妻平時矛盾多嗎?主要因為什麼吵架?”

張母苦著臉,連連嘆氣:“說到底,就是窮!日子太苦了!”

“佘祥林在派出所當臨時工,累死累活,一個月工資也就一百多塊錢。這點錢養家餬口本就緊張,可他根本存不住錢,月月花光!”

張在玉生前無數次因為錢的問題和丈夫爭執。

“每次在玉問他錢花哪了,他就找藉口!”

張母語氣帶著憤怒,模仿著佘祥林的說辭:“他總說,我在外當治安員,人脈最重要!不請客應酬、不交朋友,以後辦事沒人幫襯!”

夫妻倆省吃儉用好幾年,辛辛苦苦攢下的一千多塊家底,也被佘祥林悄無聲息的揮霍一空。

存錢不易,家底敗光,張在玉徹底急了,夫妻倆爆發了有史以來最激烈的一次爭吵。

最讓張在玉寒心的是,爭吵之中,佘祥林竟然動了手!

夫妻拌嘴吵架是常事,可一旦動了手,感情就徹底破裂了。

張母回憶起女兒當時的哭訴,都有點想落淚了:“我閨女那時候跟我說,媽,我真看透他了。”

“他太浮躁,好高騖遠、不安現狀,總想著一步登天干大事,根本不能踏踏實實過日子。跟著他,我心裡一點底都沒有,日子根本看不到希望。”

1991年,一件事的發生,徹底刺痛了張在玉的心。

在高官水庫派出所工作期間,佘祥林結識了一位陳姓單身女子。

因幫過對方几次,兩人的來往越來越頻繁,關係也變得格外親密。

當地流言西起,傳言佘祥林時常趁著值班,和這名女子深夜獨處、徹夜相伴。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風言風語很快傳到了張在玉耳朵裡。

所有人都以為,張在玉會大哭大鬧、徹底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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