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說到瓦罐寺婦人王翠蓮。她被魯智深救了,家卻被燒了。她後來活了下去,嫁了人,生了孩子,活成了一棵被風吹彎又慢慢長首的樹。
這一回,咱們說李巧奴。她是建康府的名妓,也是神醫安道全的相好。她死在一個雨夜裡。殺她的人叫張順,梁山好漢,浪裡白條。張順殺她,不是為了報仇,不是為了私怨,是為了逼安道全上梁山。
她的命,換了一個強盜頭子背上的一個瘡。
宋江攻打大名府的時候,背上生了一個背疽。疼得他滿地打滾,連覺都睡不著。吳用說:“我聽說建康府有個神醫,叫安道全,什麼病都能治。張順,你去請他來。”張順揣著百兩黃金,日夜兼程,趕到了建康府。
他找到了安道全的醫館。安道全不在——他在李巧奴那裡。張順找過去,推開門,看見安道全正摟著一個女人喝酒。那女人生得十分美麗,皮膚白得像玉,眉眼彎彎的,笑起來眼角有顆小痣。她叫李巧奴。
張順說明來意,跪下說:“安神醫,宋頭領病重,求你去梁山醫治。”安道全猶豫了。他看了一眼李巧奴。李巧奴也看著他。她問安道全:“你要走?”安道全沒說話。李巧奴的臉一下子沉了下來,她說:“我不讓你去。”
安道全對張順說:“賢弟,你看這……”李巧奴拉著他的袖子,說:“你走了,我怎麼辦?你答應過我不走的。”安道全又看了張順一眼,說:“賢弟,你且先回去。我明日再與你商議。”
張順退了出來,坐在院子裡。他聽見屋裡李巧奴的聲音:“我不許你去!你去了,誰給我看病?誰給我銀子花?誰陪我喝酒?”安道全低聲勸她,她越說越大聲。張順坐在臺階上,抬頭看天。天是灰的,沒有月亮,沒有星星。他想起宋江躺在床上疼得打滾的樣子,想起吳用說“非安道全不可”的樣子。他摸了摸腰間的斧頭。他站起來,推開了門。
那天夜裡,李巧奴坐在燈下梳頭。她剛剛哄睡了安道全。安道全喝了酒,醉得不省人事,倒在床上,鼾聲如雷。李巧奴對著銅鏡,一下一下地梳著頭髮。她的頭髮很長,像一匹黑緞子。她聽見門外有腳步聲,以為是張順走了,沒有回頭。她問:“你怎麼還不走?我說了,他不去。”
門開了。一道寒光閃過。李巧奴的頭歪了一下,脖子上一道細細的紅線慢慢滲出來。她想喊,喉嚨裡只能發出“嗬嗬”的聲音。她倒下去的時候,手裡還攥著那把梳子。梳子斷成兩截,一截握在她手裡,一截滾到了床底下。
張順殺了李巧奴。他沒有停手。廚房裡還有虔婆——李巧奴的養母,一輩子靠賣女兒吃飯的老女人。張順走進廚房,虔婆正在灶臺上燒水,背對著門。張順一刀砍在她後頸上,她連哼都沒哼一聲就倒了。灶臺上的水壺翻倒,熱水潑了一地,滋滋冒著白氣。張順又殺了兩個使喚的丫頭。她們在隔壁屋裡睡覺,聽見動靜想出來看,被張順堵在門口,一刀一個。西個人,不到一盞茶的工夫,全死了。
張順站在血泊裡,喘著氣。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手上全是血。他在衣服上擦了擦,走到李巧奴的房間,把那把斷梳子從她手裡掰出來,扔在地上。然後他做了一件事——他蘸著李巧奴的血,在牆上寫字。
“殺人者,安道全也。”他寫了一處,又寫一處。從臥室寫到廳堂,從廳堂寫到廚房。寫了十幾處。每一個字都是紅的,滴著血,在牆上歪歪扭扭,像一條條蚯蚓。天亮的時候,安道全醒了。
他睜開眼,看見張順坐在床邊。張順的臉上沒有表情,眼神是空的。安道全覺得不對勁,他喊了一聲“巧奴?”沒人應。他爬起來,推開門——他看見地上躺著李巧奴,衣裳散亂,頭髮鋪了一地,脖子上那道紅線己經變成了黑紫色。她的眼睛睜著,看著房梁。安道全的腿軟了,他扶著門框滑下去,跪在地上。他爬過去,把李巧奴抱起來。她的身體己經涼了。他說不出話。他的嘴唇在抖,牙齒在打顫,喉嚨裡像堵了一塊鐵。他想喊她的名字,嗓子眼裡只擠出一聲嘶啞的“嗬——”
張順站在他身後,聲音很平靜:“安神醫,你現在只有兩條路。第一,跟我上梁山。第二,留在這裡吃官司。官府來了,看見牆上的字,殺人者是你安道全。你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安道全回過頭,看著張順。張順的眼睛裡沒有愧疚,沒有猶豫。只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像是完成了一件任務之後的平靜。安道全說:“你為什麼要殺她?”張順說:“你不肯走。她攔著你。她不讓你走。她不死,你不會走。”安道全低下頭,看著懷裡那張己經沒了血色的臉。她的嘴角微微張開,像在最後一刻還想要說什麼。她沒有說出來。她死了。
安道全把李巧奴放在地上,站起來。他走到牆邊,看著那些血字。他伸出手,想去擦。手指碰到牆,血己經幹了,蹭不掉。他放棄了。他轉過身,對張順說:“我跟你走。”他的聲音很輕,像一根繃得太久終於斷了的弦。張順點了點頭:“走吧。”
安道全跟著張順出了門。他回頭看了一眼。李巧奴躺在地上,頭髮散開,像一朵被踩碎的花。她的眼睛還睜著,望著門口的方向。她在看什麼?也許在看安道全。她到死都在等他回來。
安道全後來治好了宋江的背瘡。宋江感激他,讓他做了梁山的好漢,排座次第五十六位,地靈星。他在梁山上治病救人,救活了不少好漢。他後來被皇帝召進太醫院,做了御醫,躲過了徵方臘那一劫,活到了最後。
他活得很長,治了很多病人,賺了很多銀子,娶了新的老婆,生了孩子。他再也沒有提過李巧奴。有一次張順喝醉了酒,拍著他的肩膀說:“安神醫,當年要不是我殺了那個女人,你現在還在建康府當你的土郎中,哪來今天的富貴?”安道全沒有回答。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他的手很穩。他後來再也沒跟張順喝過酒。
李巧奴被埋在建康府城外。沒有人給她立碑,沒有人給她燒紙。她的墳很快就平了,長滿了野草。安道全後來回建康府辦事,路過那片野地,在草叢裡站了一會兒。他沒有哭,沒有說話。他站了一會兒,轉身走了。他走的時候,手裡攥著一把斷了的梳子。那是他從李巧奴手裡掰下來的那一半。他留了一輩子。
他到死都留著那把斷梳子。
一個女人的命,換了一個強盜頭子的瘡。宋江的傷好了,安道全富貴了,張順立功了。李巧奴死了。她死在一個雨夜裡,死在張順的斧頭下,死在安道全的酒醉裡。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死。她只是不想讓安道全走。她只是喜歡他。她只是想讓他留下來陪她喝酒、梳頭、過日子。她只是一個想要留住心上人的女人。她的命,在梁山好漢的賬本上,值一百兩黃金。
下一回,咱們說程萬里女兒——董平殺了她全家,把她從後院拖出來搶去做老婆。她爹不答應婚事,她全家就得死。董平死了以後,她改嫁了。一輩子沒給董平上過墳。她活成了水滸裡唯一一個“丈夫死了反而解脫”的女人。
【判官札記】
李巧奴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死。她只是不想讓安道全走。張順殺她的時候,眼睛沒有眨。她的血在牆上寫了十幾個“安道全”。安道全後來活得很長,治了很多病人,可他再也沒有提過她的名字。她死在一個雨夜裡,身上蓋著一件撕破的衣裳。她的墳在城外,沒有碑,沒有名。風一吹,草就蓋住了。她的命不值錢。值錢的,是宋江背上那個傷。瘡好了,她死了,沒有人記得。那把斷了的梳子,安道全留了一輩子。梳子還在,人沒了。斷口參差不齊,像一道永遠癒合不了的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