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戰三年,提離婚裴總跪地悔紅眼》第68章 親自指控(2)

作者:垂耳兔子不吃魚·27天前

霍氏法務團隊來了三個人,為首的是一位四十多歲的女律師,姓沈,戴著金絲眼鏡,表情冷靜而銳利。

裴聿風的律師則是一位中年男律師,看起來也很專業,但氣勢明顯弱了幾分。

沈律師把公文包放在桌上,不緊不慢地開啟,取出一疊檔案。

她沒有看裴聿風,而是直接面向警察同志,先發制人。

“警察同志,我代表我的當事人林婉雲女士,正式控告裴聿風先生非法拘禁罪。”她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晰,“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裴聿風先生違揹我當事人意願,強行將其從公司門口帶走,囚禁在家中超過十五個小時,沒收手機,鎖門限制自由,已經構成犯罪。”

有理有據,字正腔圓。

裴聿風的律師連忙站起身,語氣急促:“警察同志,我當事人和對方是夫妻關係,夫妻之間有些爭執和摩擦是正常的,這只是他們的相處模式,說明不了什麼。”

律師繼續道:“再說了,我當事人並沒有傷害林女士,只是想讓她回家好好溝通,這怎麼就能算非法拘禁呢?”

沈律師嘴角微微勾了一下,那笑容很淡,但帶著一種讓人後背發涼的篤定。

她從檔案袋裡抽出幾張紙,放在桌上,手指輕輕點了點。

“這是裴聿風先生與白曉曉女士的親密照片、酒店私密照片、以及多筆大額轉賬記錄。”

她又抽出幾頁紙:“這是林婉雲女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立案通知書,以及法院的傳票,雙方已經進入離婚訴訟階段,感情早已破裂,好好個溝通?”

她頓了頓,目光直視裴聿風的律師。

“在感情破裂、正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裴聿風先生強行帶走我的當事人,沒收手機,鎖門限制自由。”

“這已經超出了‘夫妻爭執’的範疇,而是赤裸裸的非法拘禁。”

裴聿風的律師臉色變了變,但還是強撐著:“可是,我當事人並沒有使用暴力..”

“沒有暴力?”沈律師打斷他,又抽出一張紙:“這是霍氏集團門口及沿途路面的監控截圖,清楚地顯示裴聿風先生強行將林女士扛起來塞進車裡,林女士全程掙扎,這難道不是暴力?”

裴聿風的嘴唇在發抖,他想說什麼,但他身後的律師按住了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開口。

林婉雲坐在對面,一直在安靜地聽著。

她看到沈律師穩穩地掌控著局面,心裡那一點不安也消散了。

她抬起頭,看著警察同志,聲音平靜而堅定。

“警察同志,我想補充幾句。”

警察點了點頭:“林女士請說。”

林婉雲的目光落在裴聿風臉上,沒有憤怒,沒有委屈,只有一種徹底失望後的平靜。

“裴聿風把我關進三樓臥室的時候,親口對我說...‘這段時間你就老老實實地在家裡待著,至於你在霍氏集團的工作,如果霍霆淵不批准你離職,那你就曠工一個月。’他說他要關我一個月,還是最起碼一個月。”

裴聿風的臉一下子白了。

林婉雲沒有停,繼續說下去:“這些話,當時在場的管家可以作證,裴家別墅的監控也可以調取。”

沈律師在旁邊微微點頭,適時補充道:“警察同志,我們已經申請調取裴家別墅的監控錄影。除此之外,我當事人還提供了裴聿風先生擅自凍結其個人銀行卡的記錄。這些行為疊加在一起,足以證明裴聿風先生的目的不是‘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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