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茶貴妃主播,拿捏榜一輕而易舉》第66章 邊界(1)

作者:二孩之歌·15天前

首播結束的時候,牆上的掛鐘剛好指向九點。

許蓁蓁關掉攝像頭,靠在椅背上長長地吐了口氣。

書房裡安靜下來,補光燈的暖光還亮著,墨綠色裙子在鏡頭裡定格的最後一個畫面從螢幕上消失。

她閉眼緩了片刻,拿起手機翻了翻後臺資料——粉絲數又漲了,西十五萬。

今晚的打賞總額也破了新紀錄,超過兩百七十萬。

她盯著那個數字看了一會兒,然後在心裡飛快地算了一筆賬。

番茄平臺的個人主播分成是固定的五五開,兩百七十萬先砍掉一半,剩下大約一百三十五萬是她的稅前收入。

這筆錢按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的勞務報酬所得計稅,最後到她手裡的,大概就九十萬左右。

但如果是企業簽約,賬就完全不一樣了。

以個人工作室——也就是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跟平臺簽約,收入性質就從“勞務報酬”變成了“經營所得”。

經營所得不用併入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單獨計稅,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最高檔只有百分之三十五,比勞務報酬的最高檔低了十個百分點。

而且經營所得是以收入減除成本、費用、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工作室的房租、裝置、服裝、化妝、燈光、運營團隊的工資,甚至水電物業和一部分居家辦公的折舊,都可以計入成本抵扣。

同樣是兩百七十萬的打賞流水,平臺分成之後剩下的一百三十五萬,扣除工作室的實際運營成本——假設房租水電裝置折舊加起來算個保守的十五萬——應納稅所得額就降到了一百二十萬。

一百二十萬的經營所得,按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適用最高檔百分之三十五,應繳稅額大約三十五萬出頭。

比個人主播按勞務報酬計稅少繳了將近二十幾萬。

來年也不用再彙算清繳補稅,因為經營所得和綜合所得是分開的,井水不犯河水。

更不用說,工作室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跟品牌方合作的時候對方也能抵扣進項,商務談判的籌碼比個人主播多了不止一檔。

她放下手機,靠在沙發上盯著天花板,心裡那個念頭越來越清晰:是時候把工作室的事提上日程了。

微信對話方塊裡躺著好幾十條未讀訊息,主要是灼灼其華的群裡大家在聊天。

桃夭們還在興奮地刷屏。

她一條一條翻過去,正打算放下手機去卸妝,螢幕上彈出了微信好友申請。

頭像是明月清風——和她首播間裡看到的一模一樣。

申請備註只有一行字:“主播好,我是明月清風,方便加個微信嗎?”

語氣客氣,但透著一股理所當然——好像他送了那麼多月出東山,加個微信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許蓁蓁點了透過,順手給他備註了“清風哥”。

透過得很快,對方的訊息也來得很快。

【明月清風:蓁蓁好。今晚第一次聽你彈琴,確實彈得好。人也好看。以後常來。你平時下播之後喜歡做什麼?】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