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勇說:“孫德茂那幾個,證據很清楚。趙大成的案子也多,四起人命官司,夠判了。”
陸靖海點了點頭。
九月十九日,上午。
臨時法庭設在碼頭倉庫區的一間大房子裡。審判臺是用彈藥箱搭的,上面鋪了一塊軍綠色的毯子。原告和旁聽的位置沒有區分,來了幾十個老百姓,都是恆順幫的受害人。
有的拄著柺杖,有的被人攙著,有的抱著孩子的遺像。屋子裡擠得滿滿的,空氣不流通,有一股汗味和黴味混在一起的悶臭。
主審是劉大勇,陪審是孫德勝和周衛國。沒有律師,沒有複雜的程式。每個被告被帶上來,由受害人或家屬陳述事實,出示證據,然後被告供認或辯解,最後宣判。
趙大成第一個被帶上來。他穿著一件灰色的囚衣,頭髮剃短了,臉上的肉耷拉著,眼睛腫得只剩一條縫。他站在審判臺前,低著頭,肩膀微微弓著,沒有昨天被抓時那種慌張,也沒有之前當“趙爺”時的威風。
受害人家屬一個接一個地上來陳述。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兒子被恆順幫的人打死了,她在法庭上哭得站不住,被兩個兵扶著。
一箇中年男人,右臂被恆順幫的人打斷過,接好了但伸不直,他舉著那隻殘廢的手,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說得很清楚。
一個年輕女人,頭上裹著白布,懷裡抱著一個一歲多的孩子,孩子的父親被恆順幫的人打死了。她沒有哭,說話的時候聲音很平,像在唸一份別人寫的稿子。
趙大成一個字都沒說。
劉大勇問他:“趙大成,這些事是不是你乾的?”
趙大成抬起頭,看了劉大勇一眼,又低下了頭。
“是。”聲音很小。
“還有沒有要說的?”
“沒有。”
劉大勇和孫德勝。周衛國低聲商量了幾句。前後不到五分鐘。劉大勇站起來,宣讀了判決。
“趙大成,組織幫會,欺壓百姓,強佔財物,傷害人命,證據確鑿。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趙大成的腿軟了一下,被旁邊的兵架住了。他的嘴張了張,像是想說什麼,但什麼聲音也沒發出來。他被押了出去。
孫德茂第二個被帶上來。他比趙大成年輕,但現在的樣子更慘。臉上還有前天被按在泥水裡時留下的淤青,嘴角爛了一塊,衣服上全是褶子。他一上審判臺就開始哭,鼻涕眼淚糊了一臉,話都說不利索。
“長官,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就是跟著趙大成乾的,我不是主謀。求求你們饒我一命,我以後給你們做牛做馬。”
受害人家屬指認了他的罪行——打斷店主的腿,強佔民女,打死漁民。每一樁都有證人,每一樁都有證據。孫德茂想辯解,但辯了幾句就被受害人嗆回去了。
劉大勇的判決跟趙大成一樣:“死刑,立即執行。”
孫德茂被人架出去的時候,腿已經軟得站不住了,兩個兵幾乎是拖著他走的。他一路哭,一路喊“饒命”,聲音從倉庫區一直傳到碼頭邊上。
接著是恆順幫的十幾個頭目和骨幹,每個人都是類似的結局——殺人。傷人。強佔。逼良為娼。證據一件一件地擺出來,判決一個一個地念下去。
死刑的判了二十二個,其餘的重判了十年到二十年不等的徒刑,輕判的幾個是剛入夥不久。還沒幹過太壞事的,判了幾個月到一年。
審判從上午九點一直持續到下午兩點。最後一批被告被押下去之後,劉大勇在審判臺前站了一會兒,然後宣佈散庭。
下午三點,二十二個死刑犯被押到碼頭旁邊的空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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