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明1128》第1352章 一三五〇章:劉豫萬剮(2)

作者:西洋湖邊·1個月前

首先由原濟南府逃出的僚佐、百姓作證,詳述劉豫在濟南知府任上,如何陰蓄異志,私納四百女真武士為家丁,與完顏希尹暗通款曲。證人甚至帶來了當年劉豫與金人往來密信的抄件(部分由明國情報系統「輔助」提供,由親歷齊州劫牢行動的梁山老將們指認),以及女真家丁名錄殘頁。

罪狀早已成冊,此刻一條條,以最洪亮的聲音宣讀,並質證:「原濟南知府劉豫,景州阜城人,世受宋祿。靖康初,暗結金帥完顏希尹,私蓄女真家丁四百餘,陰為內應。金兵至,即開城納敵,叛國投金,致使濟南重鎮不戰而下!此罪一,謀叛!」

接著,大名府遺孤與舊吏上堂,血淚控訴劉豫如何設計陷害,導致堅守不屈的忠臣郭永城破殉國。證詞細節詳實,邏輯清晰,顯然是經過長時間蒐集整理。

「劉豫降金後,為虎作倀,引金兵攻略京東西路,破府州,害忠良。大名府留守郭永公忠體國,誓死不降,爾乃設毒計,陷之於敵,致郭公闔門死節!此罪二,故殺忠臣!」

然後,高潮迭起。原偽齊負責督工掘陵的軍吏(已被反正)、僥倖逃脫的宋陵守陵人後裔、以及從偽齊宮中起獲的賬簿、清單被一一呈上。珍珠、玉器、金冠、寶帶……一件件被點名的陪葬珍寶,及其被劉豫賞賜給部下或用於賄賂金國貴胄的流向,被清晰羅列。賬簿上甚至記載了某些珍寶被用來換取金國「牛皮銅炮」的記錄。

「僭立偽齊後,為填貪慾,為獻媚金酋,竟悍然發我大宋皇陵!自永安(永昌陵,太祖)至永泰(永泰陵,哲宗),八陵俱遭荼毒,陪葬珠玉寶器,劫掠一空!此罪三,發掘冢墓,盜掠財物!」

宣讀至此,張浚猛地站起,拿起案頭一卷畫軸展開,正是被蹂躪後的永泰陵慘狀圖影,又指向一旁特設的證物席——那裡赫然陳列著幾件從金國暗中索回、確係陵中珍寶的器物。

最後,是關於哲宗遺骸受辱的直接證據。除了那件顱骨酒器作為「物證一號」,尚有曾伺候劉豫宴飲的宮人(已由宋軍尋獲並保護)出堂作證,描述劉豫如何得意洋洋地用此「玉碗」飲酒,並口出「前朝天子顱骨為盞,方顯本皇天命所歸」等狂言。證詞與物證互相印證,坐實了這令人髮指的罪行。

「罪大惡極者,莫過於此!」張浚目眥欲裂,聲嘶力竭,「爾竟敢……竟敢以哲宗皇帝頭骨製成飲器,供金酋宴樂!侮辱先帝聖骸至此,人倫盡喪,天地不容!此罪四,謀大逆,惡逆!按《宋刑統》,十惡之條,爾已犯其五!」

「偽齊七載,盤剝河南,民不聊生,骸骨盈野,此不道!勾連金虜,禍亂華夏,此謀叛!僭越稱帝,紊亂綱常,此謀反!」另一位陪審官員厲聲補充,「劉豫,爾乃集古今奸佞之大成,千古第一!有何話說?!」

劉豫起初還試圖狡辯,將責任推給金人,聲稱自己亦是「迫不得已」、「為保一方百姓」。但在鐵證鏈條和如山證言面前,他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邏輯漏洞百出。尤其當那顱骨酒碗被再次端到他面前,要他辨認時,他渾身劇烈顫抖,最後一絲氣焰徹底熄滅,癱軟在地,只能發出無意義的嗬嗬聲。

三日審訊,證據確鑿,記錄成帙。八月十四,三司將審訊結果與擬判呈報趙構御前。

判決書由秦檜親自草擬,文采斐然,卻又字字如刀。開篇即將劉豫定性:「逆賊劉豫,世受宋恩,官居方面,不思報效,反懷梟獍之心。引狼入室,覆我濟南;為虎作倀,陷我州郡;設謀構陷,害我忠良;發掘山陵,劫掠寶器;辱及先帝遺骸,鑿顱為飲,滅絕人倫,亙古所無。其罪上通於天,下徹於泉,神人共憤,天地不容。」

依據《宋刑統》,其勾結外敵、危害社稷、謀害大臣、發掘冢墓(至皇帝陵墓為最重)、侮辱帝王屍體等行為,被歸納為「謀叛」、「謀大逆」、「惡逆」、「不道」等十惡不赦之罪的極致結合,特別是「發掘宗廟陵園,侮辱帝王屍柩」的情節,被著重強調,視為對王朝法統和倫理根基最惡毒的挑戰。

趙構硃筆批紅:「依議。著刑部、御史臺、殿前司共監刑,於中秋日,北郊刑場明正典刑,許萬民觀睹,以昭天憲,以快人心!」

判詞由胡寅當庭宣讀,每一個字都如鐵釘般砸入青石:「……劉豫世受宋恩,位至牧守。然豺狼其性,虺蜴其心。外挾金虜之勢,內懷僭逆之謀。開門揖盜,致使四京重地山河破碎;設阱害賢,忍見忠烈碧血沉河。掘陵辱屍,踐踏人倫於何地?縱兵播疫,戕害生靈至極寰。罪惡貫盈,神人共憤。僭號七載,實為中原浩劫之元兇;叛國一身,堪稱千古奸佞之極軌!依《宋刑統》:謀叛大逆者,凌遲處死,梟首示眾,財產沒官,親族流徙。今數罪併罰,情狀尤烈,天地不容!判:逆賊劉豫,處以萬剮極刑!即刻押赴刑場,以告慰列祖列宗在天之靈,以平息億兆黎民血淚之恨!」

「萬歲!萬歲!萬歲!」判決宣讀完畢,山呼海嘯般的怒吼終於衝破壓抑,席捲整個成都。許多人淚流滿面,跪地朝著臨時太廟方向叩首。

判詞與御批迅速抄錄,張貼於成都各處城門及鬧市。訊息傳出,蜀都沸騰。「剮九千九百刀」之語,瞬間傳遍街頭巷尾。酒樓茶肆,田間巷陌,人人議論,皆言此刑雖酷,正配此賊之惡。甚至有士子撰文,稱此為「以儆效尤,重塑綱常」之必要之舉。

而囚禁在特別牢房中的劉豫,在得知判決細節後,徹底崩潰。最後一日,他時而癲狂咒罵,時而恐懼哀嚎,屎尿失禁,形同瘋魔。獄卒冷眼旁觀,只在送飯時例行公事,確保他不至於在行刑前斷氣。

刑場設在北門外一處特意平整過的野地。劉豫被剝去上衣,綁上特製的木架。秋日的陽光照在他蒼白松弛的皮膚上,映出下方青色的血管。他瞳孔渙散,已近乎昏厥。

首席劊子手,是蜀中經驗最老到的刑人,奉命執行這「萬剮」之刑。他面無表情,向監刑官行禮後,從助手捧著的紅布上,取下一柄薄如柳葉、寒光凜冽的專用刃刀。

手起,刀落。

第一刀,旋去眉心皮肉,謂之「祭天開眼」。

當第一刀落下時,劉豫那非人的慘嚎,甚至壓過了震天的百姓歡呼。圍觀的百姓在最開始的狂熱吶喊後,漸漸變得寂靜,無數雙眼睛死死盯著那血腥的過程,一種混合著復仇快意、原始恐懼、以及某種沉重壓抑的複雜情緒,在空氣中瀰漫。

刀光閃爍,按照隱秘傳承的次序與技法進行。這是一個漫長的、公開的、儀式化的痛苦過程。

每割百刀,便有吏員高聲報數,聲傳四野。每一刀,都彷彿在凌遲著偽齊七年的罪惡,在償還河南千里的血淚,在告慰皇陵中不得安寧的英靈。

日頭漸漸西斜。當最後一刀落下,青煙嫋嫋升起時,木架上已幾乎不成人形。

監刑官驗明正身,高聲稟報:「逆酋劉豫,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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