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言會上,南華代表發言。
“這次,在和日本的談判裡,雙方進行了坦率的交流。”(分歧很大,無法溝通)
“雙方對於一些關心的話題,充分交換了意見。”(各說各的,沒個卵用!)
“增進了雙方的瞭解。”
(雙方的分歧很大,討論個屁!)
“談判是有益的。”
(還能咋地,聊著唄!)
“日本表達立場是強硬的。”
“南華維護利益是堅定的。”
(雙方都堅決不讓步)
“經過一天多的,非常緊張的討論。”
(吵的很兇,差點沒當場打起來)
“在鷹醬的調解下,日本和南華雙方就賠償議題,達成了初步的共識。”
(看在老大的面子上,雙方決定各退一步)
第一,日本文物歸還方面。
日本願意按照鷹醬提供的名單,歸還屬於南華共和國的文物。
第二,日本賠償南華共和國民眾方面。
日本向南華共和國賠償12億美元,其中8億美元為現金,分期10年支付,前五年日本每年向南華共和國支付4000萬美元,後五年日本每年支付1億2000萬美元。
剩下的4億美元,日本政府將提供等價的服務(派遣技術工人)和工業裝置(如機械裝置、機床、工程機械等)。
第三,經濟貸款方面。
日本政府會向南華共和國提供5億美元的長期無息貸款。這筆貸款日本政府會分10年支付給南華,每年支付5000萬美元。
南華共和國則10年後開始償還這筆貸款,償還期限為五年。
這五億美元的貸款,南華共和國只能僱傭日本的技術工人,或購買日本企業的工程機械、工業裝置和工業技術。
第西,日軍俘虜在南華的費用方面。
日本政府會向南華共和國支付8000萬美元的生活費,同樣的,考慮到日本的外匯情況,一樣分期10年,每年支付800萬美元。
第五,關於日本工業化資料方面。
日本向南華共和國提供日本1868年到1940年的所有工業化資料,包括工廠、政府、學校、醫院等工業化系統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