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興漢1844》第74章 人比人得死(1)

作者:人到中年紙老虎·27天前

事情約定好,洪仁義害怕夜長夢多,很快就親自帶人展開行動。

在開武館的周師兄接應下,義字營四十餘人乘著羅大綱打劫時用的波山艇,將豫堃準備好的金銀。物資等全部劫走。

走的時候還象徵性放了把火,把西涌碼頭的水龍隊與街坊們累得夠嗆。

羅大綱徹底服了,他有些失魂落魄的喃喃自語道:「我羅阿旺打家劫舍十幾年,所得連今晚一成都沒有,果然人比人得死!」

而回到韋家,韋紹光也差不多,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看著家裡堆積起來的金山銀山,眼珠子都要凸出來了。

「阿母,這是你的,明天找最好的匠人給你打一身的頭面,金戒指。金耳環。金鐲子。金釵,通通都要有!」

洪仁義十分豪氣地一劃拉,把一堆金餜子。撕過不知道多少次以至於奇形怪狀的金葉子,還有些金器都送到了岳母李細妹面前,估計得有三四十兩了。

李細妹歡喜得臉都笑裂開了,嘴裡還在說,「你阿母是鐵人啊,這麼多金子戴身上,還能走得動路嗎?」

「大嫂。二嫂,這是你們的。」洪仁義又把一堆小點的推給了韋大和韋二妻子。

「還有這些布,拿去跟孩子們一起做幾身好衣裳,正月風風光光的回孃家。」

韋大嫂和二嫂也喜不自勝,她們出身貧苦人家,也就出嫁時有一兩件銀飾。

人生二十來年,從未有過如此多的東西,情感豐富的大嫂甚至激動地當場落下了歡喜的眼淚。

「老豆,大哥。二哥,咱男人不要那些金的。銀的,一人拿五十兩銀角子,咱們今年天天吃肉,天天喝酒,痛痛快快過大年!」

韋大。韋二自然沒有意見,男人嘛,衣服能穿就行,吃喝那是絕對要好的,特別是老廣,吃喝簡直就是人生的頂級追求。

一時間屋內充滿了歡樂的氣氛。

「老豆,師兄弟們路子廣,這些貨物都託他們幫著發賣吧,順便讓師兄們也賺點錢。

剩下的金銀你也幫我找幾個上好的師傅融成銀錠,以備之後所用。」

韋紹光震驚地看著洪仁義,「阿義,這可不是小數目啊!

哪怕在廣州都能買一萬多畝上好水田了,你就不怕我這老頭子拿了你的東西不還了?」

洪仁義不是個鋪張浪費的人,他要幹大事也缺錢,更沒到事情未成。就先讓家人富貴的地步。

之所以這麼捨得,那是因為韋家和韋紹光值得。

不僅僅他現在很大一部分威望是藉著韋紹光的光建立起來的,還因為韋紹光和李細妹是真把他當親兒子對待的。

韋家也是一家子老實人,品德過硬,值得信賴。

韋紹光就不用說了,韋大簡直就是個韋紹光plus版,韋二有點勢利眼還好顯擺,但除此之外也沒什麼壞心眼。

「老豆你要拿這些東西跑路,那我就帶著紅妹跑路,反正我也不虧。」

洪仁義看著正拿著一張金葉子左折右拉,滿臉好奇的韋紅妹,笑呵呵的說道。

「你這壞人,又來取笑我!」韋紅妹騰的一下就臉紅了,跺著腳嬌嗔。

但聽到洪仁義把她看的比十幾萬兩銀子還珍貴,心裡那是甜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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