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夜五更時分,總甲更需親自逐戶清點人數,若有丁口缺失即刻記錄,次日一早便需上報官府。
可以說,生人一旦踏入某處坊牆,便立刻成為眾目睽睽之下的焦點。
《大誥》明令:凡擒獲無籍逃民者,賞銀五兩;凡隱匿不報者,與逃民同罪論處。加之鄰里之間互相擔保,一家出事,十家連坐,因此誰也不敢、也不願替身份不明的外鄉人遮掩。
即便是僥倖混入京畿之地的逃人,若無親眷可以投靠,也只能在城外“浮住”,白日進城尋覓活計,黃昏必被驅趕出城。
客棧每留宿一客,必須將其路引押在櫃上,次日送交總甲查驗;無引者即刻報官。
即便案犯試圖透過剃髮、更換衣物、更改姓名來隱藏身份,其黃冊上記載的“原貌”依然存在,坊裡之間張貼的“木刻小影”,一對比便無所遁形。
因此,在這層層羅網之下,於城池之內,外鄉人若無合法路引與可靠保人,往往一兩日內便會因口音、衣著樣式、鬢角新剃痕跡被識破;
即便持有路引,也只能在註明的期限與地點範圍內活動,稍有逾越,超期滯留,便會立刻被“勾攝”法辦。
坊牆之內,人人皆眼,戶戶為哨。這才是“真容圖一貼,滿城皆知”的根基。
當然,現實未必如律令般嚴苛、不近人情,總有空子可鑽——總甲受賄、里長包庇、客棧私留黑戶,時有發生。
可正因如此,逃犯更不敢信人。
落草為寇?
山中獵戶、馬幫、流民,皆可能為賞銀出賣同伴。
故而大玄境內,作奸犯科者,結局往往只有二途:
一者伏誅,二者北走邊鎮——高平、獨石、開平,朝廷鞭長莫及,律令難達,方有一線生機。
江知意既來了延慶,定是往高平方向而去,顯然深諳此道。
只是她為何不逃?反而回身觀榜?
蘇朝槿心念電轉,將這些關節迅速過了一遍。
百姓們眼見黑龍衛與密諜司的人馬氣勢洶洶而來,心知必有大事發生,當即作鳥獸散,哭喊推搡,頃刻間街巷清空。
蘇朝槿不再猶豫,順勢壓低斗笠,混在匆忙離去的人流中,沿著街邊匆匆而行。
她心中盤算著。
若江知意偷物乃臨時起意,並無周密計劃,那麼倉皇北逃至延慶縣城,最好的辦法或許是尋找一處無人看管的荒廢民宅,冒險躲藏,再圖後計。
延慶西坊多有空屋,因春市未開,屋主尚在鄉下,門窗朽壞,正可匿身。
但若她此番行動是早有預謀那麼極有可能在此地早已備下了安全的藏身之所,甚至有接應之人。
高平路遠,中間唯延慶可補給、換裝、銷贓。
江家庶女,焉能不知此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