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我比劇情開始早到12年》第19章 提前規範拆遷,杜絕強拆慘案(2)

作者:鐵之國的湘西四鬼·12天前

按照新辦法,他們先做了摸底調查,把每家每戶的房屋面積、結構、建造年份、附屬設施全部登記造冊,拍照存檔。

然後公佈了補償標準,把計算公式貼在牆上,每家每戶能拿多少錢,一目瞭然。

接著是評估機構搖號,公證處現場監督,老百姓自己抽籤選出了評估公司。

最難的環節是簽約。

八十多戶人家,各有各的想法。

有的嫌補償低,要價高出標準一倍;有的對評估結果不滿意,要求重新評估;有的乾脆不見面,拆遷辦去了幾次都吃了閉門羹。

趙強有點洩氣,跑來跟林辰訴苦:“林縣長,按新辦法走,進度太慢了,以前那種搞法,一個月能簽完,現在搞了半個月才簽了十幾戶。”

林辰說:“趙局長,以前那種搞法,簽得快,但後面上訪的多,新辦法簽得慢,但簽了就不反悔,你算算哪個划算?”

趙強想了想,回去繼續幹。

林辰自己也去了幾次試點片區,坐在老百姓家裡跟他們聊。

有一戶人家,老太太七十多歲,一個人住,死活不肯籤。

趙強去了三次都談不下來。

林辰去了,坐在老太太屋裡,聽她說了半個小時的家長裡短。

最後老太太說了實話:“不是我不想搬,是我搬了沒地方住,租房要錢,我沒有。”

林辰讓趙強給老太太安排了過渡安置房,免收一年租金,等安置房建好了首接搬進去。

老太太握著林辰的手,眼淚掉了下來。

一個月後,試點片區百分之九十的住戶簽了協議。

剩下的百分之十,有的是對政策有誤解,有的是有特殊困難。

林辰讓他們一個個把問題擺出來,能解決的現場解決,解決不了的按政策解釋清楚。

最後,八十多戶全部簽約,沒有一戶強拆,沒有一戶上訪。

小趙看著厚厚的簽約檔案,感慨了一句:“林縣長,我服了 新辦法雖然慢,但心裡踏實。”

林辰說:“趙局長,拆遷不是打仗,是服務,老百姓不是敵人,是我們服務的物件,你把老百姓當親人,老百姓就把你當自己人。”

趙強用力點了點頭。

試點成功的訊息傳到了縣裡,孫縣長專門讓林辰在縣長辦公會上做了彙報。

林辰用西十分鐘把試點的做法、成效、經驗講了一遍,重點強調了三條:

標準統一、程式公開、補償合理。

孫縣長聽完,當場拍板:“這個辦法要在全縣推廣。”

2008年初,縣政府印發了《關於在全縣範圍內推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嚴格按照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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