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大明十六帝,老朱破防了!》第492章 光速處死嫌犯!(1)

作者:罔故·23天前

“以上,便是這梃擊案的大概經過。”

“那按理來說,張差也交代了是誰指使他的,直接抓人審訊就完了,又憑什麼能夠被稱為奇案呢?”

“因為,不認吶!”

“不僅是龐保與劉成不認,同樣的,也是因為,張差的口供之中,還有許多語焉不詳的地方。”

“其中,相關記載是這樣的……”

“【《明神宗實錄》萬曆四十三年五月甲戌:大學士方從哲、吳道南言:該文書官張文元捧出聖諭:朕覽卿等奏揭,與皇太子看。皇太子奏:此事原是風癲奸徒張差所起,宜當先決此犯。龐保、劉成行提問明另處。朕已將諭帖改寫,著司禮監寫紅髮訖,特諭卿等知。欽此。】”

“【臣等竊惟此一獄也,首禍起釁,只張差一人,而此犯又以癲狂迷亂,語言恍惚,所供龐保、劉成之主使,馬三道等之引誘,尚多含糊,未有的據,則先決此犯以正其辜,徐議諸人以定其罪。】”

“【臣等初意亦欲如此,惟是天威有赫,難以遽回。】”

“【因念皇上兩日之間,尚未知龐、劉二犯未曾到官,未經一問,故將此意附奏,望皇上之詳審。】”

“【茲蒙聖諭,知皇上已將前諭改寫批發,先將張差處決,而龐保、劉成及馬三道等,俟問明另處。】”

“【此固皇上雷霆之斷,日月之明,並行不悖,而皇太子所奏,亦正與聖意相符。】”

“【昔人殲厥渠魁,罪疑惟輕之意,不過如此。】”

“【臣等可勝欽服。】”

“說是,當時,內閣的奏摺已經發給朱翊鈞看了。”

“然後,文書官張文元就捧出聖諭,其中,朱翊鈞的回覆是這樣的。”

“朕看了你們內閣的奏帖,也給太子看了。”

“太子說,這件事本是由瘋癲奸徒張差引起的,應當先處決這個犯人。”

“至於龐保、劉成二人?那就等審問明白後另行處置。”

“朕已將諭帖改寫,交由司禮監用紅筆抄發,特此告知。”

“然後,內閣大臣方從哲與吳道南就認為,這一案件,首先,首禍肇事的,就只有張差一人。”

“但這個人又癲狂迷亂,像個神經病,語言恍惚所供出的龐保、劉成是主使、馬三道等人是引誘,都還多有含糊其辭的地方,沒有確切的證據。”

“所以先處決這個犯人使其伏法,再慢慢審問其他人以定其罪,臣等最初也是這個意思。”

“因考慮到皇上這兩天還不知道龐保、劉成二犯尚未到案、未經審問,所以將此意見附在奏疏中,希望皇上詳加審察。”

“如今蒙聖上降諭,得知皇上已將前諭改寫批發,先將張差處決,而龐保、劉成及馬三道等人,等審問明確後另行處置。”

“這固然是皇上雷霆之斷、日月之明,並行不悖,而皇太子的奏請,也正與聖意相符。”

“總的來說,上疏內容,可以提取出兩個重點。”

“一,太子認為,應該先處決張差這個首惡。”

“二,張差顛三倒四,對於龐保、劉成等人的指控,本身語焉不詳,含糊其辭,還沒有確鑿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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