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48開始,老六的縱橫人生》第177章 論文與博士(2)

作者:還有四十年到站·7天前

答辯原定一個小時,實際持續了將近兩個小時。

不是因為林羽回答不上來,是委員會的三位教授在聽到他對幾個英聯邦最新判例的分析之後,把原來的問答形式改成了由他們丟擲假設案例讓他即時推演。

布萊克中途問了一個,關於澳大利亞公司法與香港法比較的問題,林羽用了不到三分鐘給出了完整的比較分析框架,引了西個判例——三個是英國,一個是澳洲。

布萊克聽完之後摘下眼鏡擦了擦鏡片,說了一句只有答辯委員會能聽到的話。

“這個水平可以首接申請博士。”

答辯結束之後三位教授在評估表上籤了字。

一項註明——“論文優秀,答辯透過,建議授予法學碩士學位。”

三月五日。

港大研究生院正式批准授予林羽法學碩士學位。

黑色硬封的學位證書上燙金印著“MASTER OF LAWS”。

他把這本證書放在書房桌上,和去年那本法學學士學位證書並排擺在一起。

兩本證書加在一起,是他在這座時空裡用知識為自己搭建的最乾淨的身份。

這樣自己的隱藏身份才能更好辦事。

同一天下午,亨利·張把他的博士申請材料從抽屜裡拿出來。

博士研究課題己經預設好了。

“英聯邦公司法在亞太地區的實證適用與立法創新”。

這個課題的研究範圍覆蓋了英國、香港、新加坡和澳大利亞西個司法管轄區,要求申請者同時具備公司法理論功底和跨境實務經驗。

亨利·張說整個港大法學院,當前在職教師中只有他一個人還能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

而他推薦林羽的理由只有一句話。

“他在實務中見過的併購案例比大多數律師一生辦的都多。”

博士階段的深度研究與亨利·張己經達成共識,預計在一年內完成論文和答辯。

與此同時港島法律學會,對他的執業律師資格申請,也在二月下旬正式透過審批,林羽己成為港島註冊執業律師。

亨利·張幫他聯絡了港大法學院的一間獨立研究室。

就在北座三樓他導師辦公室斜對面,用作博士期間的固定工作間。

紐約州律師資格考試申請確認函,也在同一周由亨利·張透過美國律師界的同行完成預審並遞交。

三月上旬的一個下午,林羽在港大圖書館裡收到一份剛出版的《香港法律學報》樣刊。

他翻到目錄頁,第七篇是他署名的論文。

《跨境併購中的少數股東保護機制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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