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態龍鍾的傢伙將孩童的鮮血注射進自己體內,十天半月就要進行一次;男男女女在宴席間交談人肉的味道,談論人體標本和各種人骨工藝品;還有人組織狩獵,以外城人為獵物,肆意殺戮……
上等人殺人是不會受到處罰的,因為被他們殺的都不被當做人。
我感到憤怒,於是知道有一種憤怒是無法遏止的,必須要見到鮮血。
而我忽然想起,我也是個上等人。
那個基金會的負責人,叫什麼來著——算了,這不重要。
他帶著那個懷孕的女人走上樓時,還朝我點了點頭,好像我們是什麼心照不宣的朋友。
「她為了給兒子治病,願意做任何事。」他笑著向我解釋道。
我看見那個女人騎在他身上動,鮮血從她兩腿之間流下來,一滴一滴落在真皮沙發的表面。
她沒有哭,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也許她已經習慣了,也許對她來說,這和在基金會櫃檯前填寫那一沓永遠不可能被批准的重病救助申請,本就是同一件事的不同流程。
我也笑了。
我走過去,把那個傢伙從女人身下扯出來,用他那條手工定製的領帶纏住他的脖子。
我說:「我相信你也會願意為我做各種事。」
他沒有掙扎太久,上等人的脖子和普通人的脖子一樣脆弱,這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公平的事了。
我給了那個女人一筆錢,送走了她,然後在原地等待屬於我的處置。我被捕了,上等人和上等人之間勉強算得上平等,互相殺戮顯然是不被允許的。
家裡人讓我認罪,然後將主要過錯推給那個女人。他們說這是保護我的最佳方式,只要我點一下頭,一切都可以挽回。
我看著他們焦慮的臉,忽然有些想笑。他們精通於在上等人的世界裡推杯換盞,卻從未學會過如何面對一個拒絕認罪的死人。
我點了頭,答應了他們,然後在釋出會現場,對著所有的鏡頭和目光說:「是我殺了他,但我不認罪。」
他們說我被蠱惑了,但他們不明白,這世上有些東西只需要被看見,你便知道那是真實。
就像一輩子生活在地下室裡,直到某天有人撬開了一條縫,讓天光漏下,囚在其中的人便再也無法假裝地下室就是整個世界。
我將點火器拋向天空,將自己浸沒在耀眼的火光裡,聽到了人群的驚呼,分不清那是恐懼還是震撼,但至少不再是寂靜如死的緘默。
劇烈的灼痛裡,我低頭看見自己的雙手在火焰中蜷曲,指甲發黑剝落,指骨一節一節露出來。
我想起那個女人的手,她伏在沙發上,扣進扶手的十指也是這樣嶙峋。
她的兒子後來怎樣了,我不知道。也許已經死了,也許還活著,但至少曾有一刻,她在為一個希望而拼上全部。
是的,希望。嚴朱說得對,這才是他們真正恐懼的東西。
而一人的希望與千萬人的希望孰重?我早已知曉答案。
我必須去死,必不能認罪,只有這樣,過往所做的一切才有價值。
閉上眼的那一刻,我想到了古羅馬鬥獸場裡集體自盡的奴隸,刑場上悠然奏響古曲的囚徒;甚至想到了考古學家發現的那一截斷裂又癒合的腿骨,尼安德特人裝點著風車菊的墳墓……
千萬人的希望將在一人的死亡中生長,抓住它,便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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