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宗罪》第71章 遺物(1)

作者:冰帝散客·21天前

第71章 遺物

周明愣在原地。

腦子裡反覆轉著那句話——資料己經發給了你。

他想起妻子去世後,自己清理她的遺物。有一箇舊手機,一首沒能解鎖。他翻遍了那部手機,什麼都沒找到。但周建安說發了,一定發了。

“發到了哪裡?”

“你的郵箱。她用了一個臨時郵箱,發完之後就登出了。”

周明立刻拿出手機,登入郵箱。收件箱,沒有。垃圾箱,沒有。己刪除,沒有。他翻了三遍,什麼都沒有。

周建安皺眉。“不可能,我親眼看著她發的。”

周明的手開始發抖。突然想起一個被忽略的細節——妻子生前用的電腦,她死後一首被封存,在支隊證物室。

他撥了老劉的號碼。

“去證物室,提取我妻子生前用的那臺電腦。現在就去。”

“我在路上了。”老劉的聲音很緊,“十分鐘。”

這十分鐘裡,周明盯著周建安,一句話沒說。周建安也沒說話,坐在那裡,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著。

手機震了。

老劉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來,很沉。

“電腦被人動過了。開機記錄顯示,三天前有人用你妻子的賬號登入過,查看了幾個檔案,然後刪除了瀏覽記錄。”

周明的手指攥緊了。

“誰有證物室的許可權?”

“只有刑偵支隊內部人員。”

周明的手開始發抖。

“李強在哪?”

“去追SUV了,還沒回來。”

周明掛了電話,盯著周建安。

“證物室有人動了電腦。”

周建安的臉色變了一下。很快,不到一秒,但周明看見了。

“你知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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