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這個字從他嘴裡說出來,真是諷刺。
二十年來,他什麼時候求過她?哪一次不是命令?哪一次不是理所當然?蘇黎心裡冷笑,臉上卻不動聲色。
“爸您說。”
沈萬才壓低聲音,往前探了探身子,像是怕被人聽見:“你妹妹如意,出了點事。她開車不小心撞了人,對方傷得不輕。你知道的,如意還小,才二十二歲,還沒結婚,還沒工作,要是背上案底,這輩子就毀了。她以後怎麼嫁人?怎麼在社會上立足?”
蘇黎看著他,問:“爸想讓我怎麼做?”
沈萬才像是沒想到她會這麼首接,愣了一下,然後臉上堆起笑,那笑容裡帶著幾分討好,幾分試探:“小雨,你去替如意把這件事認了。律師我們都找好了,是上海最好的刑事律師,不會讓你坐牢的,走個過場就行。等你出來,爸不會虧待你的,給你買房,給你買車,風風光光地嫁出去。”
走個過場。不會坐牢。不會虧待。買房買車。風風光光。
這些話,原主聽過無數次了。每一次替沈如意背鍋,他們都是這麼說的。撞了車,她說“下次不會了”;打了人,她說“一定改”;考試作弊,她說“再也不敢了”。可哪一次是真的?哪一次不是把她推出去當擋箭牌?哪一次兌現過承諾?
蘇黎沉默了很久,久到沈萬才有些不耐煩了。他換了個姿勢,手指敲著椅子扶手,一下一下,像在催她。
“小雨,爸知道你委屈。可如意她不一樣,她是沈家的繼承人,她不能出事。你不一樣,你沒有案底,又是初犯,判不了幾年的。律師說了,最多兩三年,表現好還能減刑。”
判不了幾年。最多兩三年。
蘇黎笑了,笑得有些冷。
“爸,撞死人了,對嗎?”
沈萬才的臉色變了,像被人扇了一巴掌。
“你……你怎麼知道?”
“我聽到了。”蘇黎說,聲音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三天前的晚上,如意哭著跑回來,說撞死了人,說那人渾身是血,說她好害怕。你們以為我睡著了,其實我都聽到了。我在門口站了很久,聽到你說要找人修車,要買通管理員,要銷燬證據。”
沈萬才的臉一陣青一陣白,額頭上的青筋都暴起來了。他盯著蘇黎看了好一會兒,眼神里有憤怒,有驚訝,還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像是在重新認識這個養了二十年的女兒。
“小雨,你聽爸說……”
“爸,我可以去。”蘇黎打斷他。
沈萬才愣住了,嘴巴張著,話卡在喉嚨裡。
“但是我有條件。”蘇黎說。
沈萬才的眼神變了,變得警惕起來,像一隻護食的狗。“什麼條件?”
蘇黎說:“第一,我要五百萬現金,今天就給。”
沈萬才的臉沉了下來,手指攥緊了椅子扶手。
“第二,我要沈如意親筆寫一份認罪書,寫清楚她是怎麼撞人的,怎麼逃逸的,怎麼讓我頂罪的。藏在你書房保險櫃裡。如果我出了事,這份認罪書就會出現在警察局,出現在網上,出現在所有人的手機裡。”
沈萬才騰地站起來,椅子都倒了,發出刺耳的響聲。
“蘇小雨,你瘋了?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蘇黎看著他,笑了,笑容裡沒有一絲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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