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很簡單,只請了少數親友,在城郊的一座小教堂裡舉行。
沒有豪華的排場,沒有喧鬧的賓客,沒有鋪張浪費的佈置,只有最親近的人。
教堂裡擺著白色的鮮花,玫瑰、百合、滿天星,花香瀰漫。
陽光透過彩色玻璃灑進來,在地上投下斑駁的光影,美得像一幅畫。
蘇黎穿著白色的婚紗,簡約大方,裙襬上繡著細碎的花朵,頭紗長長的拖在地上,鑲著細細的珍珠。
周明遠穿著黑色的西裝,挺拔帥氣,臉上帶著幸福的笑,眼睛一首看著她,一刻都不捨得移開。兩人站在神父面前,交換誓言,交換戒指,親吻。
那一刻,蘇黎哭了。
不是難過,是高興,是終於等到這一天的高興,是終於找到歸宿的高興,是終於可以放下過去的高興,是終於可以重新開始的高興,是終於有人可以依靠的高興。
周明遠輕輕擦去她的眼淚,笑著說:“傻瓜,哭什麼?”
蘇黎也笑了:“高興。”
婚後,兩人搬進了新家,一棟不大但溫馨的別墅。
前院有個小花園,種著她喜歡的花,玫瑰、百合、茉莉、桂花,都是她親手種的,每天澆水施肥,看著它們長大;後院有棵大樹,夏天可以在樹下乘涼,秋天可以看落葉,冬天可以堆雪人。
周明遠每天給她做早飯,煎蛋、熱牛奶、烤麵包、煮粥,換著花樣來,從來不重樣,還學會了做她愛吃的煎餅果子;晚上等她回家,無論多晚都留一盞燈,溫一碗湯,鍋裡熱著飯;週末陪她逛街、看電影、散步,有時候就在家待著,什麼都不做,靠在一起發呆,聽聽音樂,看看書,聊聊天。
日子平淡,卻幸福。
又過了一年,李建國出獄了。
他在裡面待了三年,出來時己經滿頭白髮,頭髮全白了,像落了一層雪,背也駝了,走路都有些顫顫巍巍,臉上全是皺紋,老得讓人認不出來,像變了個人,像老了二十歲。
他來找蘇黎,想見她一面。
蘇黎見了。
兩人坐在客廳裡,沉默了很久,誰都不知道該說什麼。茶涼了又換,換了又涼,一壺茶喝了半天。
李建國先開口,聲音沙啞,帶著幾分顫抖,幾分哽咽:“承軒,謝謝你願意見我。我以為你不會見我的,我以為你會恨我一輩子,我以為你會把我趕出去。”
蘇黎說:“你有什麼事?”
李建國說:“沒什麼事,就是想當面跟你說聲對不起。那些年,是我糊塗,是我鬼迷心竅,是我被錢迷了心竅,是我被權力衝昏了頭,是我害了你,是我對不起你爸。我在裡面每天都在想,越想越後悔,越想越睡不著覺,越想越覺得自己不是人。”
蘇黎看著他,說:“都過去了。”
李建國點點頭,眼眶紅了,眼淚流了下來,順著臉上的皺紋流淌。
他站起來,走到門口,又回過頭:“承軒,你是個好孩子。你爸會為你驕傲的。我走了,以後不會再來了。你保重。”
他走了,步履蹣跚,背影佝僂,消失在門外。
蘇黎看著他的背影,心裡很平靜,沒有恨,也沒有原諒,只是平靜。
李承志後來去了哪裡,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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