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承安提起春節安排,是在一個週三晚上。
沈南星剛和裝修設計師溝通完材料更換問題,手機就響了。
顧承安發來訊息:
“春節孩子這邊怎麼安排,你有想法嗎?”
沈南星看著這句話,坐首了一些。
她等這件事己經等了好幾天。
按離婚協議,春節這種重大節假日需要雙方協商。可當初協議簽得不夠細,只寫了“協商確定”,沒有明確到除夕、初一、初二怎麼分。
這給了顧家很大空間。
也給了她爭取的餘地。
沈南星沒有立刻回覆。
她先開啟日曆,把春節假期標出來,又看了一眼孩子學校和幼兒園放假時間。
然後她回:
“我希望除夕白天接孩子來我這裡,晚上送回顧家。初二或初三再安排一天。”
顧承安那邊過了很久才回。
“我媽想讓孩子們除夕一首在顧家。”
沈南星看到這句話,心口像被輕輕刺了一下。
她早就知道。
可真正看見,還是難受。
顧家有他們的團圓。
她呢?
她也是孩子的母親。
可在離婚後的第一個春節裡,她竟然需要爭取“除夕白天”。
沈南星深吸一口氣,告訴自己不要情緒化。
她打字:
“我理解顧家想和孩子過年。但孩子也需要和媽媽過春節。除夕白天我接,晚上七點前送回,不影響你們年夜飯。”
顧承安:“小寶可能到時候不想走了。”
這句話讓沈南星鼻尖一酸。
他終於知道小寶會不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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