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跪在廢墟上,用已經看不出形狀的手繼續扒拉碎石,被兩個消防員架起來的時候還在踢。
“放開我!我兒子還在下面!他怕黑!他從小就怕黑!”
我站在她旁邊。
她穿過了我的身體,什麼都感覺不到。
我看著她被抬走,看著她伸向廢墟的手在半空中無力地抓握,像溺水的人試圖抓住最後一根稻草。
她叫的是承燁。
不是凡凡。
是承燁。
我突然想起很多事。
三歲那年我第一次預知,看見客廳的花瓶會掉下來砸到弟弟。
我衝過去把弟弟推開,自己被砸了滿頭血。
媽媽抱著我跑去醫院,路上一直在哭。
那時候她說:“承燁最勇敢了,媽媽的大英雄。”
後來呢?
後來我每次救他們,他們只看到我製造的混亂,看不到我阻止的災難。
因為災難被阻止了,就等於沒有發生過。
我的功勞永遠是隱形的,我的罪名永遠是可見的。
所以媽媽忘了我是她的大英雄。
搜救持續了六個小時。
凌晨兩點,搜救犬在七層廢墟下方叫了起來。
挖掘機和人工交替作業,一塊一塊移開水泥板。
最終,在一根斷裂的橫樑下面,他們找到了我。
我看到了自己的身體。
藍色校服被灰塵蓋成了灰色,頭髮鋪在碎石上。
臉上沒有痛苦的表情,很安靜。
消防員摸了摸我的頸動脈,停頓了三秒,緩緩搖了搖頭。
對講機裡傳來一句:“確認遇難。”
我的靈魂飄到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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