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完再發表評論可以嗎?”
高嵐只得閉嘴,故事繼續——
“其實你說的挺人性的,看到鳥跑到自己腳邊,弋人就想著抓了湊一對賣個好價錢。雄雁卻突然吐出了一塊黃金,弋人這才明白它什麼意思,它是來贖自己的妻子的。弋人還不算沒人性,捕鳥是為了賺錢餬口,雄雁都拿了錢來贖鳥,他也就將雌雁給放了,沒有即拿了錢卻同時抓了雄雁再賺一筆。不過,他要真那麼做了,八成會死的很慘,都懂得拿黃金來贖鳥了,這鳥顯然成精了,就算修為薄弱,還鬥不過人,但結下私仇後一直跟你耗著,耗到自己有能力對付人的時候再復仇並不稀奇。哪怕當事人已經化為黃土,這些認血緣的妖怪十之八.九會找上仇人的後代來個祖債子孫償。而放了兩隻鴻雁後,兩鴻在天上纏綿徘徊了很久,悲喜交加,而後才一起飛走。而它們走後,弋人稱了下金子,足有二兩六錢之多,別說買兩隻鴻雁了,買幾百只都不成問題。”
高嵐忍不住感慨:“鴻雁還挺重情的。”
少凰頗為蒼涼的道:“這是大雁的禽鳥天性,一生只擇一次配偶,若是有一隻死了,另一隻要麼單著一輩子,要麼會鬱鬱而終,更有甚者,會無意識的啄自己的羽毛自殘而亡。南明神族也是禽鳥,也有這種天性,我打小的時候對這種天性也沒多少感覺,頂多就是覺得族人龜毛了點,挑來挑去把自個給挑成了剩神。直到.....”
直到什麼,少凰沒說,但看她的神情,估計不會是什麼好事。我想追問,少凰卻將話題給拉回了最初。“反正,天族,也就是龍族,他們的婚姻觀同我們差的太遠了。”
我提醒道:“據我所知,你長姐除了一個合法的丈夫,還有個情人。”出軌這種事,出一次和出一千回有區別嗎?
“不,從頭到尾就一個。天族太子太髒了,南明所有族人都不承認他是王的配偶。而且,因為他都不知道被多少人用過,長姐雖與他政治聯姻做了幾萬年的夫妻,卻從未同房。畢竟,對著一盤沾了許多人口水又回了多次鍋的山珍海味,不是誰都有勇氣動筷並且在吃進嘴裡後能控制不會反胃得嘔吐出來,至少,長姐做不到。”
我由衷敬佩道:“你長姐真是我的偶像。”
看電視的時候看到古裝劇,那些皇帝皇子後宮佳麗如雲,愛他們的女子一大堆,我特麼的特想吐。政治聯姻也就算了,利益所驅,犧牲婚姻也在所難免,但真的愛上一個昨天睡在X妃的床上,今天睡在自己床上,後天睡在XX的床上的男人,這得何等胸懷出能愛上?不嫌髒嗎?
少凰長姐太T棒了,不僅沒愛上,還反過來嫌棄太子髒,不同房,雖然這有因為太子只是太子還不是皇帝,而她卻是一族之王,掌控實權的關係,但能夠做到這一步,足可見這是一位女神,真正意義上的。
我決定了,我以後就是你的骨灰級粉絲。
不過——
“既然嫌棄別人髒,幹嘛要聯姻?”
“天族那個時候已經在走下坡路,諸神族大多都不怎麼給天族面子了,天帝的威信岌岌可危,加之早些年征戰四方,屠族無數,諸神族就沒哪一個是跟天族沒仇的,只是礙於天族勢大,打不過,因而選擇蟄伏,等有能力的時候再揭竿而起反屠殺回去血債血償。天帝便想利用聯姻來讓諸神族忌憚一二,爭取更多的時間準備更多的籌碼以便鎮壓諸神族。正好,長姐那時有求於他,加之天帝開出的價碼相當可心,長姐也就心動了。”
“這種聯姻違背了禽鳥天性吧?”
“所以她始終無法愛上太子,更無法與之同房,因而在殺了太子的心上人後便一直努力離婚。”
高嵐奇道:“既然不愛,甚至連同房都覺得噁心,為什麼還要去殺太子的心上人?”
我問:“太子的真愛威脅到她的地位了?”
“雖然太子一直都擔心長姐傷害他的真愛,因而一直對其保護有加,更給予了她很高的地位與權利,但長姐本身就是王,又瞧不上太子,又怎會對一個太子妃的地位有所在意?”
“那是為什麼?”我疑惑。
“一次宴席,太子為了表示真愛的地位,讓別人不因為那只是一個姬妾而輕視於她,便讓人將她的席位安排在自己的身邊。”
我不解:“這有什麼問題嗎?”
“只有太子妃與太子才能平起平坐,她的位置在太子的身邊,便代表著,她的地位與太子妃等同。”
我無語:“這也太作死了吧,他們當自己是漢文帝和慎夫人啊。不對,漢文帝貴為皇帝最終也不得不委屈真愛,讓真愛的席位位於妻子的下方。太子還不是皇帝吧,而且,他的妻子也不是出身庶人權勢依賴與丈夫和兒子的竇皇后。”少凰長姐可是統治一方的實權君王,而且於君王而言,這已經不是得罪,而是赤.裸裸的拉仇恨啊,引發戰爭都不足為奇。將心比心,華夏王朝時的皇帝若是在宴席時被人安排與姬妾同等地位的席位,只要那個皇帝不是包子,一場大戰在所難免。
“所以長姐當著所有人的面讓真愛魂飛魄散了。”少凰好笑道:“那女人真有意思,長姐殺完了人才發現真愛已經有了身孕,立刻就明白了她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有資格與長姐平起平坐,以至於太子因年少得志將腦子餵了狗,她也跟著餵了。”
“這必須得離婚。”我道,別說離婚了,我估摸著太子剁了少凰長姐的心都有。








